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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法院:庭前调解化纠纷 非机动车事故赔偿当庭履行暖人心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2025-06-18 18:20:12

6月17日,卫东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历时两年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承办法官齐茜婵通过多轮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场履行赔偿义务,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被告李某乙驾驶电动三轮车与原告李某甲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车辆受损、李某甲及其乘车人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李某乙负主要责任,李某甲负次要责任。事故导致原告方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多项损失,双方因赔偿协商未果,李某甲于2024年首次起诉后因治疗未终结撤诉,2025年再次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法院依申请启动鉴定程序,齐茜婵法官为避免当事人诉累,在等待鉴定结果期间主动组织双方调解。

法院审理

起初双方因赔偿金额及责任划分存在较大分歧,情绪激动,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齐茜婵法官发挥以往调解经验,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并安抚情绪,从情、理、法多角度向当事人解释法律法规,分析案件事实证据,明确各自责任。经过多轮反复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促成双方放下成见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这起历时两年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

在道路交通中,每一位参与者的安全都至关重要。非机动车作为常见的出行工具,虽灵活便捷,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给各方带来难以预估的损失和伤害。此次案件中的碰撞事故,给原告李某甲及其家人带来了痛苦,也给被告李某乙敲响了警钟。希望大家能从本案中汲取教训,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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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王园路

编辑:苗文充

审核:张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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