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项目全周期管理
(十三)加强规划实施
组织脱贫地区以县为单位修订完善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接续谋划推动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与当地乡村振兴有关规划做好衔接。落实“四个一批”要求,明确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作为年度帮扶产业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其他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的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规划或方案,分类确定扶持重点,引领帮扶产业发展。
(十四)严把入库质量
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优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的产业项目,谋划储备一批新项目并按规定程序入库。扎实做好项目谋划论证、建设条件落实、运营方案制定和联农带农机制设计等前期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入库质量。对因政策、市场、主体等发生变化可能导致难以落地的项目,及时调整优化。
(十五)严格实施管理
以县为单位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年度重点任务和资金规模,将项目库中符合条件的帮扶产业项目纳入年度实施计划。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提前办理有关手续,做好施工准备,确保项目具备条件后及时开工、按计划实施。针对行业属性、项目类型和专业背景等要求,选好运营主体,明确运行管护机制。抓好项目调度督促和质量监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确权登记等工作,推动项目如期投产达产、发挥预期效益。
(十六)全程监测监管
对帮扶产业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和运行管护实施全程监测,加强预判预警和监督检查,提早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项目建而不成、成而不用、用而不好等问题。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骗取、套取等违规违纪使用资金行为。建立帮扶产业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调度产业结构、市场销售、品牌建设、技术服务、主体培育、带农增收等情况,精准评估帮扶产业发展质效。
六、完善联农带农和风险防范机制
(十七)提升联农带农水平
推动帮扶产业运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合作经营、保护价收购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及时足额兑现收益及分红。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统筹用好现有公益性岗位,吸纳更多脱贫群众就业。将帮扶产业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权属,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因地制宜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途径,提高综合效益。
(十八)强化产业风险防范
探索建立产业项目常态化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范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严格落实项目资产管护措施,排查消除风险隐患,确保资产良性运行、持续发挥作用。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就业帮扶车间等为重点,科学设置监测指标,预警运营风险。强化帮扶产业保险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增加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类,扩大保险覆盖面,拓宽涉农保险服务领域。
七、保障工作落实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分类推进帮扶产业发展摆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位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类推进帮扶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加强工作调度,统筹推进帮扶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实施。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工作,对帮扶产业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监督。脱贫地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细化分类标准,逐类制定实施方案,按规定统筹各类资金、土地、人才等资源要素,完善管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帮扶产业项目资金安排、项目实施管理和运行管护等,指导镇、村两级抓好资金项目落地、重点任务落实。
(二十)动员社会力量
用好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机制,落实好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帮扶政策,搭建产业合作交流平台,开展产业推介、招商洽谈活动。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企业与帮扶对象建立长效对接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驻村干部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产业发展。
(二十一)搞好典型引路
总结一批分类推进帮扶产业发展典型做法,探索不同类型产业发展的组织方式和推进路径,以点上突破带动面上提升。举办帮扶产业发展现场观摩、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遴选推介分类推进帮扶产业发展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十二)务求工作实效
做好巡视巡察、审计纪检、监督检查、考核评估、部门监测等发现的帮扶产业项目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加强对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研究,及时防范风险,推进帮扶产业平稳发展。持续深化改革,完善支持帮扶产业发展政策体系,激发发展活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扎实的作风务实推进帮扶产业发展工作。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在相关资金支持产业发展中落实好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干事创业、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