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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政府网站最新批复
栾川潭头镇大王庙村
0.0439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耕地)
转为集体建设用地
具体内容如下
▼
栾川县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栾川县2024年度第十七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4〕208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栾川县2024年度第十七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栾政土〔2024〕8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潭头镇大王庙村0.0439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耕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栾川县2024年度第十七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的0.0439公顷耕地质量。同时,严格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栾川县2024年度第十七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来源:洛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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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 静
二审:罗代彬
审发:任骄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