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通报2起网络暴力案件处置情况。
案例一
2024年10月3日红旗派出所接报警称:9月29日有人在微信群里公然辱骂自己。经民警调查,韩某因琐事在小区业主群内对另一业主罗某某进行辱骂,并将罗某某的电话截图发到群里,进行威胁,对罗某某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10月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红旗派出所对韩某处以罚款500元。
案例二
2024年9月26日14时许,杜某某在浏览某短视频平台时,发现有人发布自己的照片并配以不雅文字,对其进行侮辱、诽谤。经查,嫌疑人薛某承认在视频平台发布侮辱杜某某相关视频,2024年10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洪庆派出所对薛某处以罚款300元。
警方提示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发现个人合法权益因网络暴力受到不法侵害时,要第一时间留存证据,向平台投诉举报阻断谣言扩散,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网民要提高识别能力,规范自身网上言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灞桥公安
主编:陈劲丨编辑:韩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