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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过渡期10天 洛阳启动路面违法停车治理工作
河南日报客户端
2024-09-01 10:40:34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吉小平 通讯员 刘成伟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停车管理,提升道路交通秩序,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路面违法停车治理工作的通告。根据《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自9月1日起,洛阳市将正式实施严格的机动车违法停车治理措施。

通告显示,洛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负责查处主干道的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而城市管理部门则负责采集次干道及其他城市道路的违法停车信息,并移交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此举旨在通过明确的责任分工,实现停车管理的全面覆盖和有效执行。

为确保治理工作的平稳过渡,洛阳市交警部门特别设置了为期10天的宣传过渡期(9月1日至9月10日)。在此期间,对于违法停车行为,交警部门将采取“过渡期”管理方式,以警告和提示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然而,对于妨碍道路通行的违法停车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拖离违停车辆,以保障道路交通的畅通无阻。

通告还明确了违法停车行为的分类处理原则。对于在道路上实施的10种特定情形的违法停车行为,交警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或不予处罚。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对道路交通影响较小且驾驶人立即驶离的、在紧急情况下临时停车不影响通行的、以及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并有立功表现的等。

同时,通告也列出了8种将受到从严处罚的违法停车行为。这些行为包括在城市主干道或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双排或多排停车、在人行横道等禁止停车区域停车、以及违法停车造成交通拥堵等。对于此类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以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治理工作旨在通过严格执法和科学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缓解交通拥堵问题,提升市民出行体验。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 陈学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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