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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让灌溉工程遗产嵖岈山渡槽焕发新生
顶端法治
2024-10-31 11:08:12

河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路梦蝶 通讯员 刘四超

遂平县检察院在开展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府检联动和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双向衔接转化机制作用,实现办案质效同步提升,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用好“益心为公”志愿者服务机制,提升社会参与度。遂平县院根据最高检《关于加强农业文化遗产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的提示》(以下简称《提示》),在“益心为公”志愿者群内介绍《提示》相关情况,鼓励邀请志愿者积极提供线索。邀请发出后志愿者积极响应,通过平台提供线索称遂平县嵖岈山镇薛庄渡槽作为农业文化遗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存在问题。接到线索后,遂平县院进行调查,查明该镇两处渡槽未划定保护范围,未制定保护措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存在漏洞,国家利益受到侵害。

用好“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凝聚保护合力。调查发现该镇两处农业文化遗产既是农田灌溉设施,又是文物保护单位,多个行政机关部门对此均具有监督管理职责。为全面保护农业遗产、守护国家利益,遂平县院以专题报告形式向县政府主要领导通报该案情况,争取支持,并组织水利部门、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当地镇政府召开座谈会,多方联动,形成保护合力。

用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同向发力监督。在案件办理中,因农业文化遗产涉及专业问题,遂平县院主动邀请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大代表参与办案,从专业角度保护文物。根据人大代表的意见,经进一步调查,查明由于对两处农业文化遗产宣传管理不足,没有与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旧址博物馆融合保护,使得遗产历史文化价值发挥不到位,对于促进生态农业、推动乡村振兴还有欠缺。为形成保护合力,遂平县院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公开听证。听证会后,遂平县院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及时对农业文化遗产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做好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推动嵖岈山周边农业文化遗产融合保护,形成长效保护机制。

来源: 河南法治报
编辑: 郭亚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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