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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利分房能否参与“以旧换新”?
顶端房产
2024-09-19 11:42:55
答案:如果单位福利分房经过房改,转变为商品住宅,并且满足其他条件,则可以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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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

《郑州市促进房产市场“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方案(试行)》

一、5月10日起,取消试点期限和试点区域

在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等主城区八区全面开展“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

二、调整城发安居公司收购房屋条件

(一)房屋性质为普通商品住房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自房屋竣工备案之日起至今不超过 20年:

(二)房屋坐落区域为主城区八区,优先收购三环内房屋三环外房屋需满足职住平衡、配套齐全等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条件;

(三)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含);

(四)房屋不存在查封限制状况;

(五)房屋若存在抵押、担保、按揭或设立居住权等情形,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

(六)房屋若存在租赁关系,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原承租人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与城发安居公司重新协商租赁事宜;

(七)房屋所在小区有正常物业管理服务。

三、提供换房群众选购的新建商品住房条件

1.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等;

2.房屋位于郑州市建成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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