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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检察院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办理涉企类案件146件
河南日报农村版
2024-11-22 10:34:35

河南日报农村版记者李萌萌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企业发展,一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改革举措。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透明度,11月20日,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介绍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背景、意义及主要内容,通报了鹤壁市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落实落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各项要求,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具体实践。

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意义在于,开展专项行动、专项监督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有力举措;开展专项行动、专项监督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的具体体现;开展专项行动、专项监督是实现高质效检察管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抓手。

“‘56789’常被用来概括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即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专项监督,既是护企,更是护民。”会上,鹤壁市检察院袁希利副检察长表示。

为进一步提升法治护航企业发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运行水平,2024年,鹤壁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制发《鹤壁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河南省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从打击犯罪、法律监督、市场主体综合治理三个方面着手,提出了15项具体举措。

依法严厉打击犯罪方面包含4项措施,依法严惩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犯罪,依法严惩“网络暴力”等侵犯民营企业家人身权利相关犯罪,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方面,采取9项措施,开展涉企犯罪案件专项立案监督;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专项监督,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审判专项监督,开展涉罪单位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法律监督,开展涉企民事诉讼活动专项监督,开展涉企行政审判、执行案件和行政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开展涉企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开展国家工作人员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相关犯罪专项整治,完善涉企案件控告申诉机制。市场主体综合治理方面采取了2项措施,开展对公司实控人、高管背信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专项治理,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工作。

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把专项行动、专项监督作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企类案件146件,其中刑事诉讼案件63件,民事诉讼案件56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件,公益诉讼案件15件,控告申诉案件3件。开展涉企挂案专项清理,清理挂案39件。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治理,打击涉“空壳公司”犯罪案件9件。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微观主体,是国家发展的基石。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工作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两个毫不动摇”的必然要求,是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助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生动体现。全市检察机关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服务发展大局职能,为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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