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百家号)
近日,一名自称“作家刘嘉昊”的网民在多个微信群发文称,自己得到了《星星》诗刊、《长江丛刊》等杂志刊物的邀请组稿,并公开按照若干行诗/数百元的价格兜售杂志版面,引起国内诗坛哗然。
11月1日,云南省宣威市作家协会发表声明:
因刘嘉昊本人涉嫌虚假宣传及买卖刊物版面等问题,在期刊界造成了恶劣影响,作协对上述行为表示严厉谴责。为进一步塑造风清气正的文学创作环境,根据《宣威市作家协会章程》第十八条第五则,经理事会讨论研究,决定对刘嘉昊进行除名处理。
此前,云南省作家协会也发布相关声明,予以强烈谴责。
据春城晚报报道,刘嘉昊打着和刊物杂志合作、“邀请组稿”的旗号,大肆发布收费上刊的信息,把付费组稿刊发变成了一桩桩生意,涉及的刊物有《芒种》《作品》《躬耕》《安徽文学》《鸭绿江》《滇池》等等。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名“作家刘嘉昊”在微信群中表示:“《星星》杂志紧急通知收稿几个名额,诗歌70行可以一个版面,费用960,预计2025/8月刊出,感兴趣的诗友可以联系我参与组稿。”
刘嘉昊在微信群里公开宣传,明码标价,只要有钱,许多知名刊物都能上。其中,上国家级报刊《人民日报》需要650元,上老牌刊物《红豆》需要960元,另外《特区文学》《青年作家》需要600到800元不等。随着此事的发酵,《特区文学》《红豆》《大河》《青年作家》等均发表“声明”进行否认。
就在这几家刊物发表“声明”没多久,“网名”为“刘嘉昊”的所谓“代理征稿人”,再次在微信群替老牌刊物《星星》杂志与省刊《长江丛刊》等众多刊物“征稿”,涉及的刊物,也再次发布声明进行否认。
10月29日,星星诗刊杂志社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声明:近日有人无视国家关于互联网平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网络平台发表不实信息,严重侵害星星诗刊杂志社的声誉。
宣威市作家协会相关负责人说,除名刘嘉昊是经作协理事会讨论研究决定的,是为了进一步塑造风清气正的文学创作环境,根据《宣威市作家协会章程》进行的处理,完全符合程序。
公开资料显示,刘嘉昊,男,1987年3月出生于云南宣威,西北工业大学毕业,青年诗人,散文作家,系云南省作家协会会员,自称“新嘉昊体诗风”发起人。刘嘉昊现居江苏省昆山市,出版有个人诗集《芳菲那年,静待花开》等作品。
云南省作家协会简称云南省作协,是云南各民族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中国作家协会和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