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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诗杨:红旗袍|新刊·发现“新人四重奏”
当代杂志
2024-09-24 09: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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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生于2000年的年轻作者,讲述发生在上个世纪末的故事。“我父亲”“我母亲”曾遭遇的,突如其来的时代机遇和随之而来的空虚感,成为子一辈重新打量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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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新人四重奏

语言里住着一个世界

——短篇小说《红旗袍》创作谈

文|胡诗杨

《红旗袍》里的所有故事都发生于1997年到1999年之间,这是我首次尝试书写一个完全没有亲身经历过的时代,在写作时所有的个人经验都失效。在试验了多次开头之后,我决定让小说里的“我”完全不出场,希望“我”躲在幕后来讲述“我”的前史,也希望能在讲述口吻中含蓄地表露“我”的态度。

对于父辈的海外生活,其实我知之甚少。在我出生没多久后,我父母就得到了因公出国的机会。考虑到我儿时体质较差,父母在国外的住所又较为偏僻,当时也没有买车,如碰上我半夜生病这类突发情况很难前往就近的医院及时就诊,于是他们在出国前将我送去祖父家住了一阵。人都从历史中走来,父辈与母辈的选择,可能在当时看来是偶然的、不经意的,但的的确确对于当下生活的每一块构成都有所影响。父辈的历史秘密一半藏在儿时越洋电话的那头,另一半藏在饭桌上的言谈之间。在饭桌上我往往静坐着一言不发,听闻一些海归人群的求学与婚恋故事,有幸运的成功人士,也有不幸的、妻离子散的孤独者,他们的人生被浓缩成了几个关键节点,揉在对话的缝隙里,和鱼肉一起被吞咽了下去,他们的逸闻以碎片的形式进入了我的记忆。然而回到出生前的时代的确是一件困难的事,我不得不在改稿的过程中查阅资料,以弥补个人经验的匮乏。

经验以外,更困扰的我是一些抽象的问题,语言和思维、语言和世界观的关系。儿时住在祖父家时,亲戚们统统都讲方言,方言里是一个充满着婚丧嫁娶与各路流言的世界。所有的语言听起来都很模糊,好像套上了一层罩子。而那时我还没有完全学会流利地讲话,这个世界对童年的我而言是朦朦胧胧的。成年后我独自出国游学时,有趟在集市上买了午饭,当时顾客太多,摊主不记得我先前已付过钱,再次问我索要饭钱。我着急地想和他辩解说我并没有少给钱,但是我的英语一说出口就变得单薄无力,只能不停地重复同一个意思。我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从前学习的英语都如此礼貌而不实用,只会问路、问天气,却从来没学过如何用英语点菜、谈价、争辩。语言里住着一个世界。我当时的英语能力所构建出来的世界是一个仅仅存在于书本上的世界,它是客套的、友善的,然而也是片面的、不真实的。

当我使用有些陌生的语言表达时,我也常常感觉腔调和态度都变得陌生。语言的不同,可能会带来思维方式的不同。汉语的语感非常奇妙,就算知道每个词单独的意思,连在一起可能还是读不懂一句话的含义,它容易产生歧义,更不透明,更加纠缠,也更依赖语境。这是汉语的魅力所在,也是小说里女主人公最后临时决定回国的动因之一。

非常感谢余华老师对于小说的指导,感谢张莉老师对我文学审美的提点,感谢《当代》杂志编辑提供的宝贵修改意见,让小说变得更为扎实可信。谢谢第一批读者,我的家人、我的同门、我的室友、我的同学们,谢谢他们如约而至的回响。能得到这些帮助与馈赠,我深感幸运。

胡诗杨小说《红旗袍》发表于《当代》2024年5期

胡诗杨,女,2000年生于上海,现为北京师范大学文学创作与批评专业硕士研究生。小说与评论见《花城》《上海文学》《文艺报》《小说月报·原创版》等刊。

红旗袍

文|胡诗杨

一九九七年夏末,我母亲沈梅二十五岁,刚刚递交辞呈。她和即将留学美国的我父亲毛峰,坐在上海浦西一家照相馆里拍婚纱照。我母亲当时的心情和后来单独面对她的美国学生马修时一样,有一种隐隐的不安感,从脚后跟爬上心头。

照相馆里陈列的多是彩色婚纱照,新娘模仿香港女明星的蓬松波浪卷发,有着饱满的颧骨、上扬的眉毛,和全包黑眼线。照相的师傅穿一件棕色马甲,坐在木头小板凳上,指挥着我父母头靠得近一点,肩膀不要僵硬,深吸一口气,自然地微笑。我母亲脸上拍了很白的脂粉,口红也抹得很艳,头发喷上摩丝,油光锃亮,所有碎发都倒梳到脑后,用黑色小发卡别在了一个网面头花上,耳边的头发则烫成了小卷。我父亲扶了扶他的棕黄框眼镜,松了松手指,正了正领带。背后是一块大幕布,他们两人手上捧着一束白色百合捧花。

我母亲沈梅和我父亲毛峰那时候才认识了不到两个月,匆匆地结婚了。连婚礼也没有来得及举办,只是简单地在民政局领了结婚证。她原也不想将人生大事办得如此匆忙,但为了能顺利办下签证,在一个月后去美国陪同我父亲读书,她不得不提前做出决定。

拍摄照片时,她穿的是一件常见的白色缎面婚纱,心里想的却是行李箱里的那件红旗袍。那是我外婆送给她的礼物,算是嫁妆。这件红旗袍和传统的龙凤褂或秀禾装不同,没有那么隆重,主要穿作敬酒服。我母亲试穿过一次,过膝长,右开衩,斜襟,元宝领,腰身刚好是她的尺寸,很修身。用的是江南真蚕丝,摸上去顺滑。石榴红的底色之上绣有描金双喜凤,和另一套双龙戏珠的马褂是配套的,合起来寓意龙凤呈祥。领口有三个盘扣,做工精致,针脚收得紧,不是用缝纫机,而是手工刺上的金银线。

走了神,照相的师傅提醒她:“请保持微笑,笑得开心一些,像您先生一样。”沈梅这才回过神来,这天是拍婚纱照的喜庆日子。看着身旁这个男人,她有点恍惚,竟有些记不得自己是如何答应了他人生大事。可如今后悔也是来不及,只是遗憾没有提前细细考察他一番,就轻易与他缔结了婚约。

等待冲洗胶片的时候,毛峰和她倒数着飞机起飞的日子。“好像,中间腾不出时间办婚礼了。”他指了指日历说。我母亲没有回答,只是转头看了看照相馆里陈列出来的样片,红双喜之上是两张人脸,女人的笑容有些僵硬,嘴唇紧抿,而男人却笑得欢喜,牙龈都露了出来。毛峰接着说:“我们等回国再补办婚礼,好吗?”我母亲不能回答不好,她只能点点头,答应了他。

她想起之前他们俩在南京西路上海美术馆约会的那天。当时二人正逛着印象派画展,我父亲毛峰见时机成熟,同她说:“学校里有一批公派去美国留学的名额,我拿到了其中一个。”我母亲当时没有回答他,只是低下头,视线从我父亲雀跃的脸孔转移到画展上那朦胧得看不清五官的画上。她心里想的是,这次来美术馆的约会大概就是所谓的告别仪式吧,一人远走高飞,另一人留守原地,两人各自天涯海角,他们俩的恋爱关系算是到头了。她为这一个多月就夭折的恋情而暗自默哀。毛峰并不知道我母亲从这句话中得到的暗示是分手,他当时只是自信地开口:“我早就想好了,决定带你一起去美国。”我母亲愣了一下,追问他什么意思。而后我父亲直白地说:“我们结婚吧。”

这句话的回音在沈梅脑海里回荡了很久。那一天她从美术馆回去后,借用同事的电脑,同她的大学好友阿青写了很长一封电子邮件。从前她大多习惯用纸笔写信,然后缓缓贴上邮票,从邮局寄出,假如有急事,就拍电报,当天送达。但这次她想问的太多,电报写不下,书信又太慢,电话上也担心说不清楚,她只好写电子邮件。电邮是工作以后才学会的,她用的是比现在笨重得多的电脑,左右手食指来回敲击着键盘,一个键一个键地输入。她在邮件里问阿青:他真的爱我吗?要我辞去我的工作,放弃我现在安稳的生活,跟他去一个如此遥远陌生的地方,未来的生活究竟是什么模样,我总是隐隐地不安。虽说他是外地人,是农村人,身高也就只比我高那么一点,家底也不富裕,可是,毕竟他是博士,再过几年,也许就是海归博士。而且,他人看起来还挺老实的,从面相上来看,应当是个善良的人。只是,一切都来得太快了,如果能多和他相处一阵,再多深入了解了解彼此,大概会更妥当些。

邮件发出去后,三十分钟没有等来回音。在这三十分钟里,她时时挪动着鼠标,点击邮件页面,刷新,在已发送里反复确认刚才的邮件发送成功,也翻找了垃圾邮件,但无论如何刷新,都没有新的回信传来。她只好暂时关闭页面,滴了滴眼药水,眼睛干涩得有些酸疼。她闭眼等眼药水在眼球表面浸润开来,想着电子邮件的发明省去了贴邮票、装信封的仪式感,却平白拉长了等待的煎熬。她只是点了点手指,对面就可以及时收到邮件,然而收到并不等同于看到,看到也不意味着会立刻写好回信,这之间的时间差成了个谜。假如是用邮局寄信,她就不会对回信的速度抱有多高的期待。假如是打电话不接,那么她也不必自作多情地对着一个听筒倾诉这么久。可偏偏是电子邮件这个新玩意儿,让她看不见也摸不着,处在一片混沌中。她猜测,也许阿青早就收到了,只是一直没有点开来看,又或许她其实早已看到了邮件的内容,却迟迟没有想好如何回复她。

好像进入了一片空无一人的剧场,她在台上的演出即将开始,却没有观众到来。而等到阿青真的看到邮件再回复时,这位迟到的观众就会发现舞台上早就谢幕了。沈梅自己只能对着不知何时赴约前来的观众独自表演着。她们似乎注定有着时差,却在发送的那一瞬间误以为可以同步。

她相信阿青作为局外人必定比她更清醒。沈梅心里期待一个否定的回答,她想被劝阻,以证明自己的冲动是错的。这样做出选择的人就不是她,她也不用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或愧疚感。

过了一夜,她打开同事的电脑,登录上自己的邮箱,回信那一栏仍和昨天一样。而此时,来接水的同事告诉她,毛峰已经到她单位宿舍楼下了,他应该站了有一阵子。她从灰石砖砌成的窗户口看下去,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黑衣黑裤配黑鞋。自认识他起,他好像只有黑色这一种颜色的衣服,沈梅觉得他随时可以赶去奔丧。看他手上拿着的,好像是一本书,边读边点头,看起来很陶醉其中的样子。一时间,我母亲觉得,和这个人结婚,然后去美国陪读,可能是个还不错的选择。沈梅这样想着,毛峰抬起了头。二人目光交汇。沈梅下楼,问毛峰:“你在看什么书?”毛峰把书的封面转过来,黄褐色纸张上竖版印着五个熟悉的文字,《平凡的世界》。他说:“我正读到孙少安和贺秀莲结婚这段。”沈梅转过头去,背对着他。她想起了在美术馆的那个问题还没有回答,所以她用后脑勺点了点头,盘发的红发卡也颤了颤。

我父亲毛峰始终是一个有规划的人,他在毛家镇上小学,一个班级八个人,只有他一人升上了初中。初中毕业后,他又成了镇里唯一一个考入县城高中的。高中以前的学校都建在山上,每回吃完晚饭他都会翻过一座高山,坐在山头,独自一人遥望远山云雾背后的大世界。再去省会读大学,到上海念研究生,那时他已成为全镇学历最高的人。在二十九岁之前,他一心专攻学业,眼里只有奖学金,不浪费时间谈恋爱。直到公派留学美国名额公布的那一天,他才将恋爱与婚姻提上日程。他心知肚明,去了美国以后,所有精力都将投诸事业,无暇寻找一个合适的伴侣。且在美国,想要从零开始认识一个单身适龄女性,也是一件难事。而如果等他从美国学成回国,年龄就大了,再想成家立业就有些迟了。那时候,我父亲计算着出国的日子,还有三个月。他计划在三个月内寻找到一位心仪的女人,尽快与她结婚,带她一同出国。

他用平日里读书备考的态度对待恋爱,在一张草稿纸上罗列了理想妻子的几个要点,比如她的年龄最好在二十三到二十七岁之间,性格像我奶奶那样,勤劳贤惠,温柔顺从。职业与收入都可以放宽要求,外貌长相也并不重要,最重要的就是忠诚与顾家,可以接受在短期之内步入婚姻,组建家庭,出国陪读。而后他制定了一套战略,从初识开始,到逐步深入,最后趁时机成熟,主动求婚。

二十九岁的我父亲在草稿纸上写下这些后,找到了一种清晰的方向感,像是期末考试前复习完了一整本教材,信心满满地走入考场。他为此尽力隐藏起内向腼腆的一面,主动报名了社交舞会。我父亲穿着第一次买来的黑西装和黑皮鞋,左手牵起了一位女士的手,右手搭在她的肩膀。在圆舞曲的音乐响起时,他由于四肢不够协调而不小心踩到了这位女士的脚。这位女士,也就是我的母亲沈梅,当时觉得面前这人真笨,连舞都不会跳,节拍全部踩错,还出了一手心的汗,湿答答的。沈梅于是主动领着他跳舞,告诉他,一嗒嗒,二嗒嗒,节拍是这样数的。我父亲当时太过紧张,心跳比节拍跳得更快,怎么也数不清拍子,总是在我母亲向前出脚时也向前出脚,在她向后迈步时也向后迈步,脚步撞在了一起。一曲结束,他自己也感到颇为尴尬,向我母亲道歉:“我以前从来没有跳过舞。”我母亲当时只是颔首浅笑,说:“没事没事,我可以教你。”

毛峰自那以后开始频繁地邀请我母亲吃饭,从实验室食堂,吃到我母亲单位食堂,饭后他送她回单位宿舍。沈梅的单位宿舍在离他平日做实验不远的地方。每次回去时,沈梅总是能闻到他身上一股奇特的味道,有点苦涩,像端午节的艾草。她独自一人在单位宿舍床铺上辗转时,常常想起这一气味,好像凭借这股气味就可以锁定这一个人。她由这气味出发,会想到一些哲学问题,比如这世上每个人的存在根基都是不同的,有的人靠气味存在,有的人靠声音存在,有的人靠颜色存在。沈梅的父亲,我外公的存在根基就是气味,沈梅告诉我,她小时候只要一闻到酒香味就知道是外公回来了,而记忆里外公只留下了一个酗酒者的形象,静默无声。沈梅母亲,也就是我外婆,依靠声音存在,她在喊子女回家吃饭时一嗓子能喊到五里农田以外,而她在记忆里却是黑白无味的。这样想着,常常容易想失眠,盯着天花板上的裂缝,沈梅想不清楚自己到底是靠声音存在,还是靠气味存在,她平平无奇,连一抹颜色也没有。

至少当时的毛峰对她来说最独特的是气味,沈梅有回实在好奇就问他:“是什么味道?”毛峰自己嗅不出来,他说:“应该是实验室的味道,一天在里面待十几个小时,沾上了,洗不掉,你如果不喜欢,我可以喷一喷清新剂盖住它。”沈梅说:“不用不用,我很喜欢,这个味道很特别,像是我爸爸以前坐火车回家,一路上染到的味道。”这种气味我母亲很难描述,初闻时苦苦的,闻久了,竟也觉得有股清香。

我父母关系往前更进一步的临界点是在一个夜晚,我父亲毛峰打电话给我母亲,电话接通到了她单位宿舍的座机,我母亲被呼叫下去,她穿着拖鞋走到了一楼的收发室。墨绿色的电话听筒里,我父亲说:“今天晚上我在实验室里加班,做一项很复杂的实验,做的过程太过投入,忘记了时间。实验结束以后,才看到时钟显示已经过了九点十五。班车最晚一班是九点,刚刚开走。”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我住的地方在浦东,离实验室很远,但想到沈小姐的单位宿舍就在附近。”而后他问沈梅:“我可不可以,在你的单位宿舍借宿一夜?”沈梅有些诧异,她拿着电话听筒的右手手心有些微微出汗,她将听筒换到了左手上,然后右手摩擦着睡裙,把汗擦干。我父亲听到对面并无回应,于是说:“对不起,我真是提了一个冒昧而唐突的请求,你拒绝也没事的,我在实验室里打个地铺将就睡一晚,也是可以的。”沈梅见不得别人有难而自己不施手,她当时双手握紧了听筒,开口说:“你过来吧,我会想办法帮你的,我去找找我们单位宿舍里,还有没有多余的房间和床位。”

到了将近十点,我母亲在楼下等待着。毛峰一手拿着脸盆,一手拎着牙刷杯,脖子上还挂着一个包裹,来了。模样实在滑稽,我母亲没忍住,笑了出来。毛峰站在路灯下,牙刷杯和脸盆的影子被拖得格外长。她笑着问他:“你真的不是,故意错过班车的吗?”他也低头笑了,有一种计谋被识破的窘状。我母亲在接听电话时还信以为真,但亲眼看到他连脸盆和牙刷杯都带了过来,就确信他是有备而来,那通电话也只不过是迂回的借口。我父亲试探性地问了问:“那我还可以,住进来吗?”我母亲背过身去,晚风吹过她藕粉色的睡裙裙摆,她腰后的金棕色系绳松开了,在风里卷来卷去。她轻轻点了点头。我父亲就懂了。

我母亲收到阿青的回信已经是到了美国以后的事。在一九九七年初秋,我父亲和我母亲穿过上海虹桥机场的红色通道,坐了十三个小时的飞机,第一次来到了美国。飞机起飞时是夜晚,临近降落时还是夜晚,拉开窗板,金黄色的灯火在暮色中跳动,环绕成一个心脏的模样。我母亲想,这就是美国,以前在电视机上、在小说里看的美国。她还清楚记得《北京人在纽约》里的画面,夫妻二人双双出国,美国却不是想象中的天堂,而是战场,艺术家也不过在地下室与餐馆厨房之间徘徊。刘欢唱的那句“千万里我追寻着你,可是你却并不在意”的歌声常常在脑海中响起,她有时觉得自己像电视剧里的女主人公郭燕,有时又不相信生活会这样戏剧化。相比于看电视,她更喜欢读小说,每逢双月她都要从工资里挪出一笔钱来买文学杂志。九六年初沈梅从东方书报亭买来了最新一期杂志,第一篇就是《我爱比尔》。午休时她在工位旁蹲着一口气读下来,读完双腿已经快要失去知觉。她沉浸于小说里阿三对外国的痴恋,除了后半段的堕落以外,她完全把自己代入成了阿三本人,导致那一整个下午她都对着办公桌发呆,无心工作。如今终于飞往了美国,美国究竟是什么样,我母亲还没来得及去体验,她只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电视和小说里的人。

当时她第一次连上美国人的网,打开了电子邮箱,赫然看到标题上跳出几个醒目的大字——不要!不要!不要!

她被这标题惊了一下。信的原文很长,大意是,劝她不要草率地结婚,并且提醒她,最近刚出一条新闻,一女子被骗婚,血本无归。还有另一条新闻,一女子骗婚,要走男方美国房产,而后再无踪影。两句话只差一个“被”字,但意思大相径庭。阿青甚至质问她,是不是贪恋他的财产。

那时候是白天,我父亲毛峰并不在家,而我母亲沈梅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坐在电脑桌前,给好友阿青写电子邮件。她嗔怪了阿青的延迟,谁让她不早些回信,要是早些回,说不定她现在还没有结婚,也不会在美国。而后又反驳她,哪有什么贪恋财产一说,对方不过是个穷小子,他贪恋我还差不多。写着写着,她忍不住笑出来,又沉潜进出国前的记忆里。有时候孤独造访一整个上午,她就可以窝在电脑桌前写一整个上午的邮件,一直等到饥饿让她敲键盘的手变得无力,她才停下来。重读邮件才意识到已经洋洋洒洒创作了长篇大论。而阿青和她有着时差,平日工作也忙,是个九十年代罕见的不婚主义者,从未谈过恋爱但总是喜欢指点她。沈梅唯独能确定的是,一封长邮件过去,至少要等一天以后才能收到阿青的回信。她每天最盼望的事情是在毛峰离家以后,她可以打开电脑等待阿青的电子邮件的到来,阿青的回信从不让她失望。

沈梅和阿青说起了一个秘密,关于马修的秘密。

她写道第一次来马修家上课的故事:马修,我猜他是个独身男人,应该是玩艺术的。他家的装潢别致,墙壁上贴了许多艺术签名和电影明星海报,进门换鞋的地方,竖着叠了几百张洗出来的胶卷相片。马修是个纯正的美国小伙儿,就和我们在电影里看到的汤姆·克鲁斯那种白人没什么区别。你能想象吗?这样的马修,却对学习汉语有着兴趣。他说他明年要去全球摄影,其中一站就是中国,在此之前,想补习好汉语。

而沈梅自己呢,她在邮件里开始陈述自己到美国之后的无聊:毛峰倒是有一技之长,可以在实验室喂小白鼠,我只能找一份中国人都能找得到的工作,做补习汉语的上门家教,也就是当地人说的tutor了。但第一次上课前,马修倒是反客为主,问我愿不愿意来当他的摄影模特。他最近经济紧张,为了买一个喜欢的镜头,信用卡透支了,如今尚处于负债状态,付不起一小时三美元的学费。不过他可以给我免费拍照片,就用照片抵作学费了。

……

精彩全文请见《当代》2024年5期

稿件初审:郑世琳(实习)

稿件复审:徐晨亮

稿件终审:李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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