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营养
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
第
十
三
条
孕前低体重或超重肥胖与不良妊娠结局有密切关系。备孕妇女宜通过平衡膳食和适量运动来调整体重,尽量使体质指数(BMI)达到18.5~23.9千克/米2的理想范围。
释义
1.孕前体重与孕期并发症、新生儿出生体重以及婴儿死亡率等不良妊娠结局有密切关系。无论是低体重还是超重肥胖,都是妊娠不良结局的高风险人群。为保证孕育质量,夫妻双方都应做好充分的孕前准备,使健康和营养状况尽可能达到最佳后再怀孕。
2.体质指数(BMI)指体重(千克)与身高(米)的平方的比值,是判断体重是否处于正常范围的常用指标。正常BMI范围是18.5~23.9千克/米2。BMI<18.5千克/米2为低体重, 24千克/米2≤BMI<28千克/米2为超重,BMI≥28.0千克/米2为肥胖。备孕女性在孕前要把体重调整到正常范围,即BMI在18.5~23.9千克/米2之间最适合怀孕。
3.建议备孕女性坚持平衡膳食,并保持适量运动,以保持体重在适宜范围。定期测量体重是保持适宜体重的有效方法。推荐家中自备体重秤,每次在固定的时间称重,如晨起空腹时,称重前排空大小便、脱鞋、仅着单衣,以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监测的有效性。
第
十
四
条
孕前低体重者应适当增加食物量和规律运动;孕前超重或肥胖的孕妇应注意满足机体营养需要的同时控制总能量摄入,并增加运动消耗多余脂肪。
释义
1.孕前低体重或超重、肥胖的女性不要因为体重产生过度焦虑,应通过健康生活方式、饮食和运动等方式逐步调整至适宜体重。
2.孕前低体重的女性(BMI<18.5千克/米2)可适当增加食物量,每天可加餐1~2次,增加牛奶100~200毫升或粮谷/畜肉类50克或蛋类/鱼类75克,坚果10~20克,同时保持适当规律运动。
3.孕前超重(24千克/米2≤BMI<28千克/米2)或肥胖(BMI≥28.0千克/米2)者应改变不良饮食习惯,减慢进食速度,避免过量进食,减少高热量、高脂肪、高糖食物的摄入。适当选择膳食纤维、蛋白质和微量营养素密度高的食物,并通过增加运动消耗多余的身体脂肪,每天主动进行30~90分钟中等强度及以上的运动。建议肥胖女性听从医生的指导,合理减脂。
第
十
五
条
孕妇应保持适宜的体重增长。孕前BMI正常的单胎孕妇,建议整个孕期体重增长范围为8~14千克,如增长过多或不足要及时就医。
释义
1.孕妇的体重增长是孕期营养状况的重要标志,增长过多或过少对母子健康均不利。孕期体重增长过少,容易出现胎儿营养不良及出生低体重,且婴儿营养不良、生长发育障碍及成年后代谢性疾病的风险均增高。孕妇体重增长过多,容易发生孕妇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等并发症,并会导致巨大儿发生,容易增加难产、手术产的风险,新生儿出生后容易发生低血糖、低钙抽搐、高胆红素血症等并发症。为了母婴健康,孕期应科学摄入营养,合理控制体重增长。
2.推荐我国孕前体重正常的单胎孕妇的孕期体重增长8~14千克,其中孕早期体重增长不超过2千克,孕中、晚期每周增长不超过0.37千克。孕前低体重者体重增长11~16千克,超重者增长7~11千克,肥胖者体重增长5~9千克(见表1)。
3.怀孕后应每周监测体重,参照表1。如果孕期体重增长过多或不足要及时就医。
表1 妊娠期妇女体重增长范围
和妊娠中晚期每周体重增长推荐值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801—2022《妊娠期妇女体重增长推荐值标准》
*体重指数(BMI)=体重(千克)÷身高的平方(米2)
END
编写组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爱玲 王雪茵 芦 莉 杜维婧 李光辉
李志新 杨宇宁 杨振宇 杨慧颖 杨慧霞
吴艳欣 宋 波 张小松 张眉花 隽 娟
高 迪 高 岩 黄小娜 常素英 滕 越
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制作
扫码关注|获取更多科普知识
资料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司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 “孕产妇营养促进项目” 孕产妇营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
以上为原创内容,欢迎转载!转载时请标明出自“国家妇幼健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