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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善用调解化纠纷 护航企业促发展
延津县人民法院
2024-10-17 17:53:31

善用调解化纠纷

护航企业促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的有力保障。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东屯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庭签署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互利共赢。

01

案情回顾

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一直存在生意往来,A公司向B公司提供货物,期间B公司陆续支付了部分货款,仍下欠部分货款未付。A公司多次催要无果,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款并支付利息。

02

诉中调解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件后,认真翻阅案件材料,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存在良好的调解基础。为快速高效解决涉企纠纷,有效减轻企业诉累,法官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并将调解工作贯穿其中。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因前期沟通不畅对抗情绪较为激烈,法官便多次通过电话沟通,引导当事人背对背调解、面对面协商,为双方释法明理,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并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和丰富的调解经验,耐心地向双方解释法律规定和相关条款,同时希望双方能够站在大局的角度考虑问题,从优化营商环境和各自企业长远发展方面共同缩小分歧,全力推动纠纷解决。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最终,原、被告双方在还款金额上达成一致,成功签署了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经后续跟踪,被告已在签署调解协议的第二天将货款支付完,并支付了案件诉讼费用。

承办法官表示:“虽然查清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并不难,但如何确保原告公司能够顺利收回货款,这才是我们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以法治助力营商环境建设的应有之义。

近年来,延津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始终坚持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能动履职,多措并举,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全力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ND-

排版:王露茗

编辑:赵家珂

审核:申长健

终审:侯成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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