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娜
11月21日,记者从开封市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开封市城区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解决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难题,规范停车秩序,便利市民出行。
为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开封市政府将从多个方面入手,全面推进相关措施,明确了公安机关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职责,及相关部门在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各环节的工作职责。
针对当前城市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停车位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条例》通过规范停车规划与建设,推动建立停车保障体系,优化停车供给结构,挖掘停车资源,明确权责义务,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停车行业健康发展。
《条例》坚持便民利民原则,规定设置或者调整道路停车泊位应当向社会公示,停车收费定价应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机动车免费停车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免收停车费,通过制度设置提升立法温度,彰显为民情怀。
同时,《条例》遵循立法原则,立足开封实际,从法律层面改善停车环境和道路交通状况,既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迫切需要,也是进一步提升开封旅游城市品质,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将有力解决开封市当前机动车停车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护机动车停车管理经营者和停车人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开封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共五章,四十八条,分别为总则、停车规划与建设、停车管理与服务、法律责任、附则,是开封市2015年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12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开封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第三部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