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考、中考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禁飞的通告
为确保2025年高考、中考安全顺利举行,维护各考点及周边区域空中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高考、中考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禁飞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对象
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低慢小”航空器,以及放风筝、气球等可能影响考试安全的行为。
二、禁飞时间
2025年6月7日至6月9日,6月22日至6月24日,每日7:00-19:00。
三、禁飞区域
全县所有高考、中考考点及周边500米范围内空域。具体考点如下:
考点1:西峡县一高
考点2:西峡县二高
考点3:西峡县三高
考点4:西峡县职专
四、禁飞要求
管控期间,除经审核批准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用于与考试相关的保障、应急等特殊任务外,禁止其他单位及个人在禁飞区域和时间内使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 。如有特殊飞行需求,应提前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向公安机关报备后,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区域和高度飞行。
五、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飞区域和时间内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西峡县公安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