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移动支付等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平台经济迅速兴起,成为数字经济时代具有代表性的新经济组织形式,催生了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电商主播等为代表的大量灵活就业群体,这类人群被统称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传统就业模式相比,这类群体就业模式具有劳动者异质性强、工作碎片化、去单位化等特点,呈现出显著的非正规化与平台依附性。
目前,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庞大,全国总工会发布的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调查显示,目前全国职工总数约为4.02亿人,其中新就业形态群体人数为8400万人,占比近20%,已然成为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经济前景和发展态势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规模仍将不断壮大。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以规范灵活就业环境,指导就业人员的职业发展。
现状分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发展趋势
新就业形态将从边缘走向主流。在数字经济和智能经济时代,新就业形态模式从边缘走向主流。据阿里研究院预测,2036年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能达到4亿人的规模。这一转变是技术进步、员工需求变化、企业策略调整以及经济环境变化共同作用的结果。由现代信息网络和通信技术驱动的新型就业形态有别于传统灵活就业,其雇佣关系相对灵活,工作自主权较高。首先,互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的应用,使远程协作和灵活工作安排变得更加便捷,传统的办公室可能不再是主要的工作场所。其次,员工对平衡好工作生活的需求日益增加,尤其是00后,他们希望有更多时间来追求个人兴趣和家庭生活。此外,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新就业形态可以降低成本并提高效率。新型就业形态改变了传统的“先雇佣后任务”模式,呈现出“先任务后劳动交易”的特征,使企业结构更加扁平化和去中心化,从而更好地配置劳动技能和时间,并降低用工成本和办公空间需求。
数字平台加速劳动形态转变。随着互联网技术和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数字平台已成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重要的支撑力量。外卖配送、网约车出行、直播带货、短视频创作、在线教育、远程协作等新型职业大量涌现,劳动者与平台之间建立起前所未有的灵活、碎片化、去中心化的工作关系。此外,数字平台不仅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就业机会,还极大降低了个体劳动者参与市场的门槛。同时,智能排班、线上结算、数据管理等功能打破了传统劳动时间和空间的界限,使得工作更加灵活和多元。因此,在数字平台的赋能下,劳动形态展现出从固定到弹性、从单位制到个人化、从线下到线上延伸、从专业化到兼职的演变趋势。
问题透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发展困境
职业发展路径不清晰。传统的全职就业通常有明确的晋升机制,例如从初级职位升至中级、高级管理层,员工可以通过努力工作和培训逐步提升。而新就业形态的岗位多是短期或临时性质,工作项目的流动性强,缺少明确的职业阶梯。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很难规划长期的职业发展目标。例如,对于网约车司机、外卖员等平台型就业者来说,工作性质多属于体力劳动,且缺少可以提升到管理职位的机会。即使某些自由职业者(如设计师、写作者)具备高技能,其职业发展路径仍受到订单量、客户需求等外部因素的限制。由于缺少内部晋升体系和职业进阶机制,劳动者容易陷入职业发展停滞的困境。
职业发展和支持缺乏。从政策支持来说,当前,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政策支持仍然不够完善,许多政策未能充分覆盖到这一庞大的群体。尽管政府在推动新就业形态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但相关的社会保障、税收优惠和职业培训政策尚未系统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享受传统就业者的社会福利和职业发展机会方面,仍然存在显著差距。此外,政府和平台企业尚未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制定专门的职业发展支持计划,导致劳动者在职业培训、技能提升和职业转换等方面缺乏有效的资源支持。相比传统企业中的职业发展计划,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成长路径缺乏足够的外部支持。
从平台支持来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常依赖个人经验和平台的工作匹配系统,缺乏长期的职业规划支持。不同于企业内部的员工发展计划和职业辅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成长往往依赖于个体的自主学习和探索。然而,由于平台型灵活就业往往缺少专业的职业规划服务,缺少相应的工作指导,感知到更为任务导向而非人际导向的管理方式,因此,劳动者很难获得系统性的职业发展建议,从而无法有效规划未来的职业路径。此外,在新就业形态中,劳动者很少能从事长期的、高度专业化的工作,这使得他们难以积累深度技能。相比之下,传统工作提供了更清晰的培训和发展路径,员工可以通过企业提供的职业培训和导师指导逐步提升自身能力。
从社会保障来说,在新就业形态中,劳动者通常作为独立承包商或自雇人士,不享受传统雇员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基本保障。由于这些保障制度是基于长期雇佣关系建立的,而新就业形态的短期性和项目制导致许多劳动者无法参与社会保障体系,或者需要自行承担全部费用,从而影响职业稳定性和职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破局之策: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发展的系统化建设
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发展路径。为了系统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发展能力,可以从完善职业规划服务、搭建成长通道和促进多元发展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提供个性化职业规划咨询服务。平台和社会组织(例如工会)可以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个性化的职业规划咨询服务,帮助他们制定长期职业发展计划。咨询服务可以包括就业技能评估、职业路径分析、长期目标设定等。咨询方式可以通过AI辅导、职业发展地图、互动社群、职业规划工作坊等方式灵活提供。二是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发展阶梯。为了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缺乏职业晋升机会的问题,平台企业可以设计并实施“职业发展阶梯”机制,通过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技能、经验和工作表现与特定的职业等级相匹配,劳动者可以逐步提升职位或获得更有挑战性和回报的工作。例如,外卖平台可以设计从普通配送员到高级配送员、区域管理的职业阶梯,依据工作表现给予不同的职业发展机会。三是鼓励职业多元化发展。政府和平台应鼓励劳动者根据自身兴趣和技能参与多领域的职业发展。政府和社会各方应加大宣传力度,并提供多样化的支持服务,包括点对点的就业推荐、学历提升培训、法律援助、线上家庭教育指导及各类文体活动等。同时,应鼓励劳动者加入工会组织,增强其职业归属感与维权能力。通过系统开展学历提升培训,进一步拓宽技能培训渠道,并建立新就业形态群体困难帮扶和常态化救助机制,切实增强其职业发展的稳定性与持续性。
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政策支持和社会保障。为回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权益保护和职业发展中的现实需求,必须加快制度创新,拓展协同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一是推动新就业形态的立法与监督。为了更好地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政府应加快推动新就业形态相关的立法与监管,明确平台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确保平台企业遵守劳动法规,并对劳动者的职业发展提供支持。二是建立多元协同合作机制。职业发展的支持不仅仅依赖于平台和政府的力量,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教育机构也应积极参与进来。社会组织可以通过提供法律援助、职业培训等服务,帮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对职业发展中的挑战。行业协会可以发挥桥梁作用,推动平台和劳动者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发展和权益保障。
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管理体系。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培训不足、技能参差不齐的问题,有必要通过建立系统的培训机制与权威的技能认证体系助力其职业化发展。一是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属职业培训体系。政府和平台企业可以合作建立专属的职业培训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设计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向他们推荐适合的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应包括技术技能、沟通能力、客户服务、数字化工具使用等,帮助劳动者提升专业能力。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或补贴,降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与培训的成本。同时,平台可以与教育机构合作,推出线上免费或低价的职业课程,使劳动者能够灵活安排时间学习。二是推广技能认证体系。为了帮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就业市场上获得更多的职业机会,建议推广与新就业形态相关的技能认证体系。平台可以与相关行业协会或认证机构合作,制定标准化的技能认证体系,并为通过认证的劳动者提供更多的优质工作机会。通过认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提高自身专业度和市场竞争力,进而提升职业发展机会。
(作者:麻芳菲 单位: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