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
扶沟县公安局发布
关于奖励举报假劣肉制品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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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生命健康,严厉打击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打击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经研究决定,实行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和范围
1.“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等公共餐饮场所,在肉制品及其他食材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如罂粟壳等)。
2.辖区风味特产零售店生产、销售假劣肉制品的。
3.加工、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
4.其他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要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和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等。
2.举报人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报或者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或者以举报之名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线索的,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各项权利,严厉惩处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
三、奖励方式
1.对群众检举、揭发或提供线索举报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对公安机关查办案件有重大作用的,扶沟县公安局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2.对同一举报内容,对首位举报者给予奖励,同一举报内容不重复奖励。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336568901 卢警官 18839423366 赵警官
举报邮箱:1428848478@qq.com
举报地址:扶沟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声明:“周口晚报”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存在使用不当的情况,敬请相关权利人随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
监制/王锦春 刘杰
法律顾问/梁妍(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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