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陈海棠 宋福利
“张所长,经过你们的耐心调解,俺弟兄俩纠缠了几年的矛盾纠纷终于理清楚了。”近日,在鹿邑县生铁冢镇,鹿邑县司法局生铁冢司法所所长张吉祥带领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宅基地纠纷后,当事人李某说。
这是鹿邑县开展基层矛盾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针对辖区群众诉求多样、矛盾多发、调解力量单一等问题,鹿邑县坚持党建引领,紧扣平安建设工作要求,通过“党建+人民调解”的方式,引导党员进一步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鹿邑县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各单位衔接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一站式解纷体系,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县司法局目前有12个司法所成立党支部,设立党员先锋岗,引导党员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
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预防在先,严格落实矛盾纠纷“随排查、随调处、随报告”制度。全县各乡镇(街道)共聘请专职调解员142名,明确党员优先、法律专业背景优先的聘任条件,发挥“专职+专业”作用;1701名村级兼职人民调解员发挥人熟、事熟优势,做到及时就地化解矛盾;3037名村(居)“法律明白人”有效发挥纠纷调解的探头和前哨作用,打造家门口的解纷站,了解村情民意,排查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从源头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
服务群众还要依靠群众,要把走进群众心里、取得群众信任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关键。该县司法局充分发挥短视频优势,创新开展线上普法,围绕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真实案例,制作、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增强趣味性和传播力,满足不同群体的普法需求。
该县坚持调解与普法同行,线下开展“精准普法乡村行”活动,通过开展相关专题讲座、举办专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和正当渠道与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电话回访、入户走访、居民座谈等方式,对当事人进行回访,详细了解当事人对矛盾纠纷调解的满意度以及调解后的现状,防止矛盾纠纷死灰复燃或再次激化升级,全面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