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起来在朋友圈看见一条震撼人心到匪夷所思的新闻,为了验证消息的可靠性,我专门去搜了正规媒体(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南风窗、华商报大风新闻等)的报道来看,看完觉得心都是凉的。
我的时评里都有一个惯例,不说地名。一方面,我不想因为这个在评论区引发地域之争;另一方面,我觉得这种事情有可能发生在任何一个省份,过分强调地域意义并不大。想要去核实的朋友,按照标题里面的关键词去搜索就能得出答案。
事情是这样的。
5月20日,一个6岁的小女孩放学回家,经过一个巷子的时候,被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强行往小巷子里拽。女孩一边挣扎一边哭喊,中年男人依然不放手,幸运的是,女孩的哭喊声引起了别人的注意,楼上有一个好心的大叔冲下来制止了这个中年男人的行为。
大叔和中年男人发生争执的时候,围观群众报警,随后这个中年男人被带走。
根据女孩母亲的表述,这个中年男人在争执过程中试图贿赂和威胁大叔,没能成功,后来又声称喝了酒,中年男人最后受到的惩罚是,以寻衅滋事被拘留15天。
我不知道做出这个处罚决定的相关人员是怎么想的,但是我个人从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这种恶臭男人,不管他的目的是拐卖还是猥亵。
2019年一个下午,我坐公交车,车上人不多,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背着书包坐在靠过道的座位上,应该是放学回家。和她隔着一条过道的一个五十来岁的男的,转过身去面对着小女孩,一直不停地在跟她搭话:“小妹妹你家在哪里啊?”“小妹妹你学习忙不忙啊?”“小妹妹你是哪个学校的啊?”“小妹妹你爸爸妈妈不来接你吗?”
男的这个眼神和笑容,就让人觉得恶心和恐怖。
小女孩已经非常不适了,眼神一直在躲着,也不回答。
我实在忍不住了,对着这个男的说:“别个不想理你,你就把你这个批嘴闭倒嘛,跟你妈个哈麻批一样!”
我这个身材以及标准的口音,在川渝地区的中老年年龄组还是有一定的优势的,加上我又喜欢留一嘴的大胡子,男的看着我,讪笑着转身坐好,再也没有搭话。
这个小女孩跟我同一站下车,我特地回头看了看,那个男的没有跟下来。
我不管这些哈麻批是出于什么目的,总之,大家在生活中遇见他们的时候,用最坏的恶意揣测他们就对了,能扼杀的尽量扼杀,能制止的时候尽量制止,哪怕使用武力。
但是落到那个拘留15天的案例上,其实还是有非常大的遗憾的。
明明知道这个人是要干什么,但是因为司法程序的问题,却不能对他处以相应的惩罚。
任何一个成年人都能想到,强拽6岁女孩进小巷子里的这个成年男人是想干什么,但因为如果他始终不承认自己的目的,只是坚持说喝醉了酒,看见这个小朋友想跟她玩一玩,确实不好对他的动机进行定性。
所以有法律界的朋友说,“寻衅滋事拘留15天”对这种行为来说,已经是非常严重的惩罚了,接近于顶格。
看时间,15天的拘留应该就快要结束了,这个男的很快就要恢复自由了,又可以把魔爪伸向下一个放学回家的女孩了。
我觉得不能就这么便宜了他,既然刑事方面拿他没办法,那就朝着民事方向行动吧。
我此前说过,我在公交车上曾经遇见过一次骚扰小女孩的场景,被骚扰的小女孩已经非常不适了,有了很明显的心理阴影。
我想,这个被强拽进小巷的女孩心理阴影更大,家长完全可以带她去做一个心理检测,如果有问题,是要追根溯源的。
有现场的监控,有好心大叔的证词,有派出所的处警记录,不论这个中年男人的目的是猥亵还是拐卖还是寻衅滋事,总而言之他的行为是存在的。
未成年孩子的心理受到了巨大伤害,索赔个几十万百把万的经济补偿用于后续治疗和帮助,我觉得这种诉求是应该得到满足的吧?
大脑管不住自己的手,那就拿钱出来管,我倒是看看,他有多少家产用来为自己的变态行为买单。
真的,只拘留15天,不搞个巨额赔偿,对这种行为形同鼓励。
发生这种事情,还有什么脸说“保护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