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近日,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有关事项的通告,旨在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降低群众充电成本,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通告明确,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且充电设施运营单位需安装可单独计量电量的充电设施。
在电价政策方面,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无论是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还是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均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非电网直供电的情况亦同。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充电设施用电,则按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
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运营单位需遵循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市场供需制订收费标准,并加强与小区物业、服务对象的沟通协商,杜绝无成本定价和随意定价。
此外,经营者定价需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定价,同时要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明码标价。通告还明确禁止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哄抬价格、变相提价或压价以及牟取暴利等不正当行为。
两部门呼吁社会各界积极监督,若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市场,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