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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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注意事项
调查日历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
初一
2
初二
3
初三
4
初四
5
初五
5
初六
7
初七
8
初八
9
初九
10
初十
11
十一
12
十二
13
十三
14
十四
15
十五
16
十六
17
十七
18
十八
19
十九
20
二十
21
廿一
22
廿二
23
廿三
24
廿四
25
廿五
26
廿六
27
廿七
28
廿八
29
廿九
30
三十
调查参考周:11月3日至9日
入户调查时间:11月10日至15日
调查时间安排
1.调查标准时点:11月10日零时;
调查参考周:11月3日—9日。
2.11月5日,推送底册。
3.11月9日前,完成住户样本核实。
4.11月10—15日,入户调查登记。
本月程序版本及制度版本无变化。
调查注意事项
0
1
统计云程序使用安排
11月5日,统计云移动端“移动统计”与原移动端“劳动力调查2024”同时推送底册,请核对两个移动端推送的16户地址是否一致。
本月入户采集数据仅在统计云移动端“移动统计”进行。
0
2
按要求开展核户和样本维护
推送底册后,请认真核实地址,对于今年以来重复推送的地址(不含整理底册、重新抽样的社区或村)、地址不清晰和同一社区同一户的多套住房,要及时换户(老户作空户处理)。
03
准确填报周工作时间
11月参考周为3日—9日,请提醒调查员认真询问并正确填报参考周内实际的工作时间:
①不允许简单按照8小时乘以工作天数得出周工作时间,务必询问参考周内加班、请休假等情况,扣除通勤时间和就餐等长时间休息;
②加班即使不领工资,也应计入工作时长;
③要询问参考周内的实际工作时长,而不是通常情况下的工作时长;
④调查对象因隐私顾虑不愿透露工作时长的,尽可能做好宣传解释。
0
4
重难点指标提醒
①F29.3询问对象为近3个月没找过工作的人,但已有一份确定的工作,只是暂时没有去,未来3个月内会去上班。
②2024届已毕业的学生仍需回答F30.3(当调查月份为9月份至12月份时,如果问题9.1的毕业时间在接受调查的当年至下一年8月,继续回答F30.3);针对F30.3选a.已落实工作单位的调查对象,核实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情况,并在备注栏中详细说明已落实工作信息。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