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高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供事业编制高中教师2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洛宁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洛宁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工作透明度,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高中教师20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1名、英语2名、物理2名、历史1名、化学2名、生物1名、政治1名、地理2名、心理学1名、信息技术2人。详见《洛宁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设置表》(见附件2)。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洛宁县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服务期内特岗教师;
7.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具备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的审查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记载为准),专业条件等详见《洛宁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设置表》(见附件2)。
2.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2017年起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年龄要求: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教师资格要求:应具有与报考岗位层次、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 9月5日至 9 月1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
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办公楼307房间(由北门进入)
联系电话:0379-63007867
3.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名时提交《洛宁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3张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照片(每张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及报考岗位);
(3)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相应专业和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5)个人信用情况证明;
(6)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4.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计划。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9月14日(全天)8:30- 18:30,领取地点: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办公楼307房间(由北门进入),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1.笔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允许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和高中阶段各学科的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洛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ning.gov.cn/)予以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三)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面试成绩等相关事宜将在洛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ning.gov.cn/)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
参加面试的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从洛宁县高中相应学科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一课,考生提前备课20分钟,讲授一节15分钟微型课,满分为100分。
(2)面试试讲成绩以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为考生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名。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名。
体检工作相关事宜将通过洛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ning.gov.cn/)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届时登陆查看,体检逾期不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经核查无不良记录且资格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
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名。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洛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ning.gov.cn/)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分配,新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自公示之日起,人员不再递补。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除聘用关系。聘用后本人须承诺在洛宁县服务满5年。
新聘用人员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以聘用文件为准)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由原单位负责。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实行诚信原则,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6:00-22:00),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由洛宁县2024年高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9-66237335
监督电话:0379-66231719
附件:
附件1《洛宁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 《洛宁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设置表》
附件3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
洛宁县2024年高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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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洛宁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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