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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判后告知速履行,和谐安宁随“枫”来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2024-09-06 19:52:09

判后告知督促主动履行,释法答疑了却内心疑惑。近日,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禹王人民法庭审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并促进被告自动履行完毕,使得案件真正得到了一次性、实质性解决。

背景

原告起诉被告返还离婚时确定属于自己所有的450000元款项,承办法官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为进一步释法说理、阐明判后履行事宜,法庭按照相关要求,在民事判决书后附上判后告知书,对当事人主动履行作出指引和督促。

案件结案后不久,被告在阅读判后告知书后,主动联系法庭表明其愿意一次性向原告履行判决款项及诉讼费。法庭得知被告履行意愿后,告知其如何办理,并积极联系原告以促成该事。2024年9月6日,在禹王法庭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被告将450000元及诉讼费支付给原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判后告知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搭建了沟通的桥梁,也可进一步提高自动履行率和服判息诉率,更是切实打通了审判程序的最后一环。

人民法庭地处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群众的需求在哪里,法庭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接下来,禹王人民法庭将用好判后告知书方式,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深入探索顺应新时代发展、顺应群众新期待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径,以实际行动诠释“如我在诉”!

END

本期来源:张一明

编辑:贾珍、张子源

审核:刁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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