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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和谐 “解”了难题——记确山县人大代表、确山县李新店镇副镇长、司法所所长黄帅
河南日报客户端
2024-09-20 17:36:42

  河南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苗银 通讯员 张新义 段阳东

  1984年8月出生的黄帅,是确山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现任确山县李新店镇副镇长、司法所所长。作为一名人大代表,黄帅切实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宗旨,在开展辖区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协助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中,时时处处彰显着人大代表的爱民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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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 他点亮了群众心中的希望

  2014年,黄帅前往李新店司法所工作。错综复杂的群众纠纷、难以满足的群众诉求,让他深深感悟到:要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调解员”,不仅需要愿“调”的初心,更要具备会“解”的能力。10年来,他坚持做到一案一卷,撰写调纠体会8万多字,整理书面调纠案卷230余卷。2015年,黄帅考取了法律执业资格证。现在他已成为全县矛盾纠纷的析案员和依法调纠的指导员。2021年,黄帅被司法部评为《司法所工作》第11期杂志封面人物,并以《用忠诚、担当、实干践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初心使命》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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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帅常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法理相合,德理相融,才能调人心、和事世、稳社情。” 2017年,在徐某某等11人与李某某的劳务合同纠纷中,黄帅历经15次调解,最终帮助徐某某等11名农民工要回被拖欠4年的全部工资款10.3万元。

  胡岗村张某某兄弟土地确权纠纷中,黄帅在国家数据库定性、无法更改权属的情况下,大胆创新,采取共同承包、分开经营的方式,化解了一场历时5年的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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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他共化解各类纠纷120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860多万元。帮助农民工、困难群体讨回工资或赔偿款150余万元。“黄帅人民调解工作室”成了远近闻名的“群众谈心室”,“有困难找黄帅”已经成了群众的口头禅。

为民普法 他搭建起基层平安的桥梁

  多年来,黄帅坚持把普法之“要”放在用法之“效”上,群众需要什么,他就宣讲什么。他走遍了李新店镇13个行政村、202个村民组,走遍了全镇中小学、村医卫生室、大小超市。2020年以来,在李新店镇干部夜校、辖区中小学、乡村大舞台先后组织开展现场普法50余场次,受训干群、师生达20000余人次。2019年,他建立了“学法用法微信群”,结合典型案例,对法律常识、调解小技巧解读,调动了各村比、学、赶、帮、调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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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2月,确山县委政法委在全县推广“黄帅调解”经验,在县、镇两级成立“黄帅调解团队”领导小组,总结了黄帅调解“五四三”工作法,主要针对全县疑难复杂纠纷、久调不决的矛盾纠纷、信访积案进行专家会诊。“有困难找黄帅”成了当地群众的口头禅,他的办公室也成了远近群众有事、没事都愿意去坐一会儿的聊天室。

  黄帅经常带领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同志们,以深化枫桥式所站建设为目标,努力建强“基层法治堡垒”,实现“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构建“大调处、大化解”工作格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他每年联合政府部门、帮助村委起草、修改、审核合同40余件、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70余条;全过程参与对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管理、业务培训、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开展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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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为“责” 他担起了法治建设的脊梁

  身为司法所长,黄帅自觉把落实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2020年以来,黄帅坚持每季度举办1次镇党委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每年为镇政府审核规范性文件30余次,审查各类合同60余件,提出法律建议20余条,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处理事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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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以来他每年对全镇13个村开展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训12次,提升了村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近2年,他每年接待群众现场、电话法律咨询700多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70余次,引导群众办理法律援助、公证和司法鉴定100余人次,为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因工作成绩突出,黄帅先后被河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全省十佳司法所长”,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当选为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五届理事,河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的副会长,被驻马店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编辑: 刘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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