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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教育惩戒权,“应该怎么做”比“不能怎么做”更重要丨顶端快评
顶端评论
2024-08-28 17:10:56

顶端新闻评论员 郭旭阳

在教师节到来之前,老师们收到了一份“礼物”: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要“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

这一表述再次在全社会范围内掀起对于“教育惩戒”的热议——终于有人给老师“撑腰”了。

老师的惩戒权,是一个老生常谈、却又常谈常新的话题。

社会上既有这种声音:“我们小时候老师如何如何体罚我们,现在不照样好好的”、“不听话的孩子就应该‘修理’,不然长大还了得”……

同时,因为惩戒教育过程或方式出了问题,类似“长沙9岁女生被老师用三角尺砸成重伤”等令人不安的事件也频频见诸媒体。

老师究竟该如何行使惩戒权?在合情合理合规合法行使惩戒权后,出现纠纷,如何保护老师?

教育部在2021年发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则对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说明,同时,也划定了在惩戒时不能触碰的八条“红线”。

顶端新闻评论员认为,规则在一定程度上给了老师在管教学生的主动权,但由于惩戒学生这件事本身的社会高关注度和敏感性,除了告诉老师不能怎么做之外,还应该明确老师们应该怎么做,应该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

比如,实施惩戒前,是否应该告诉家长和上级部门;是否可以设定专门的惩戒场所,场所应该有哪些设施;实施惩戒时,是否家长也应在现场等。

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具体的实施细则不由老师或学校制定,主管部门应主动担当,不应将潜在的纠纷风险转嫁于老师或学校头上。

实施教育惩戒不是考试做题,直接说“答案”或许更好,这是对处于一线的老师和学校的保护,也是对另一当事方——学生和家长的负责。

来源: 顶端新闻
编辑: 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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