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0日起,我市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医保药品目录进行再次调整。
本次调整,首次将矮地茶配方颗粒等397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乙类药品管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购买《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目录》)内的中药配方颗粒,首自付30%后,剩余部分医保按相关待遇政策规定比例进行支付。
本次调整,将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清胰合剂等188个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执行全省统一的支付标准。对乳癖安合剂等91种《目录》内医疗机构制剂规格或支付标准等信息进行了变更,将安尔神颗粒、三甲益肝颗粒两种医疗机构制剂调出《目录》。将金盏银盘等24种中药饮片新增纳入《目录》,按甲类药品管理。
当前,我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制剂1377种,中药饮片1126种,中药配方颗粒397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