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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法院:上门庭审暖人心,司法为民解难题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2024-09-20 19:34:58

9月19日,卫东法院皇台法庭庭长雷颖浩将庭审现场搬到了被告张某家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司法的灵活性和人性化关怀,也是在特殊情况下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际行动。

被告张某因摔伤行动不便,且年事已高,无法参加线上庭审。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经过沟通,雷庭长决定将庭审地点设在张某家中。

案件起源于1997年,张某购买了梁某的房屋,并在2002年转卖给李某。由于房屋一直未过户,李某提起诉讼,请求张某和某单位协助完成过户手续。

在张某家中的简易庭审中,法官、当事人和某单位代理人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雷庭长全面了解案件基本事实,并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和诉求,为案件的下一步办理奠定了基础。

这次上门庭审不仅保证了案件的顺利进行,也让当事人深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和公正。下一步,卫东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审理。

供稿:雷颖浩

编辑:李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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