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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平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4年3月31日,杨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与王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杨某的母亲、妻子及儿子诉至灵宝法院阳平法庭请求判令王某及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03,595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积极与当事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帮助他们分析利害得失,引导双方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换位思考、综合考量。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于近亲属扶养费是否应予支持争执不下,承办法官分别向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焦点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劝导双方放下成见,积极解决问题。最终,根据双方举证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决某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89,791.02元;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92,181.6元(已扣除其先行垫付的43000元)。
判决送达后,看着双方对判决结果心存疑虑,为了顺利化解双方心结,承办法官决定再次组织双方判后答疑,告知其近亲属扶养费不予支持的裁判理由,并督促被告及时按判决结果履行赔偿责任。经耐心细致工作,原被告对判决结果均无异议。判决生效后,被告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要履行判决内容。后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主持下,两被告全额支付了赔偿款。至此,该案得到妥善解决。
此次判后答疑,不仅安抚并消除被告的情绪及顾虑,减轻了诉累,也让原告及时得到经济赔偿,从根本上化解双方因此事故产生的芥蒂与隔阂。灵宝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原则,积极发挥判后释法明理作用,进一步减少了社会矛盾,彰显了司法温度,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促进了社会和谐。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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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李佳 李晓媛
编辑:张芸曦
责编:侯 敏
审核:张克民(第16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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