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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关林保护条例》9月1日起实施,这些行为被明确禁止
顶端洛阳
2024-08-29 16:02:38

8月29日,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洛阳市关林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明确该《条例》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洛阳关林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我国唯一一所林、庙合祀关公的古代经典建筑群,迄今已有1800余年历史,拥有众多可移动、不可移动文物。同时,洛阳关林保护对象种类众多,既有古建筑、金石碑刻等不可移动文物和匾额楹联等可移动文物,也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古树名木等。目前,洛阳市新文旅产业正处于重要发展时期,做好关林保护立法工作对于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关林片区改造提升工程和促进洛阳市产业发展、城市提质均起着重要作用。

根据《条例》,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关林的保护管理和关圣文化的传承利用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关林保护对象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关林内的古建筑、金石碑刻、匾额楹联等文物,古树名木以及与关圣文化相关的关公信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载体。

《条例》规定关林保护、关圣文化传承利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并鼓励单位和个人为关林保护、关圣文化传承利用捐赠资金。相关资金使用将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此外,《条例》规定了关林景区内及周边的禁止性行为。第八条规定:“在关林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移动、破坏关林保护标志和界桩;(二)涂污、刻画、损坏文物;(三)擅自拓印关林古建筑群石刻;(四)在规定地点以外燃香焚箔;(五)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六)损毁古树名木;(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九条规定:“在关林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文物保护、展示无关的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影响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关林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针对以上禁止性行为设定了相应的罚则。

近几年,洛阳市关林与山西运城、河南周口、湖北荆州和当阳、福建东山四省六地八处文物史迹,联合启动了“关圣文化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关林作为历史上等级最高的关庙,在联合申遗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条例》的颁布使申遗工作具备了必要立法条件。

(李昕妤 韩露)

来源: 顶端新闻
编辑: 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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