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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月圆宜“相见”,擂鼓执行再亮剑|睢县法院开展中秋节前集中执行活动
睢县人民法院
2024-09-14 17:28:56

中秋月圆 宜“相见”

擂鼓执行 再“亮剑”

睢县法院开展中秋节前集中执行活动

中秋临近,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9月14日,睢县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抓住中秋节假日返乡的黄金时机,以雷霆之势对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重拳出击。

帷幕拉开

“执行行动开始!出发!”

早上6点,秋日逢凉,晨光未现,22余名执行干警准时集结完毕,精神抖擞,整装待发。执行局局长王海涛和审委会专委杨艳华作行动前动员讲话,强调要秉持“规范、理性、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根据对各个执行案件的分析研判,部署高效的行动路线和人员安排。在确认配备好执法记录仪、搜查令和拘传票等相关物件后,随着王海涛的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兵分两路,火速驱车赶往目的地,今日的集中执行行动,开始!

执行亮剑第一式——画月圆

“被执行人已当场履行完毕!”

接到消息后,干警们都为此次集中执行的首捷感到欣慰。原来,在申请人杨某和王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后,杨某被评为九级伤残,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应赔偿杨某损失共计95386.19元。然而王某在法院判决后并未依法履行义务,经法院执行后已被采取过一次拘留措施,后王某与杨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每月还一千,半年一付,但王某在签订协议之后仍拒不履行义务。

在此次执行过程中,王某面对法定责任依旧存有侥幸心理,抗拒执行。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地释法析理,向其告知不依法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王某最终将剩余钱款一次性履行完毕,此案件也圆满画上句号。

执行亮剑第二式——回马枪

“走,调头,给他来一手回马枪!”

在郭某与陈某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郭某在跟随陈某施工建房时不慎跌落摔伤并住院治疗,经法院审理判决,陈某应对郭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陈某在法院判决后却拒不履行责任,郭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赶到被执行人陈某的家中时,其妻子以其外出务工为由,不愿透露陈某的行踪。在出示搜查令进行全程拍摄搜索后也未能发现其踪迹,而根据申请人的线索却可以确定陈某已外出但并未走远。执行干警为确保高效利用黄金时段,只得先前往下一处执行地点。而路途上,干警则与申请人始终保持联络……

“法官,我看到陈某了,确定是他,你们什么时候能赶过来?”申请人急切地问道。

“我们刚刚执行完毕一个案件,现在就赶过去,要盯好,不要打草惊蛇。”话说着,方向盘就已经开始掉头,前往陈某的所在地。

随着法院车辆从陈某的身后来到面前,陈某也露出略显惊呆的表情。

“你们不是已经走了吗?”

“陈某,只有等到你依法履行完义务,我们才不会再回来。”

经执行干警劝说后,陈某仍顽固不化,拒不履行,随后执行干警果断将其拘传至法院。

执行亮剑第三式——利剑卷帘

“灵活采取执行措施,

确保集中执行行动

有温度、有态度、有力度”

在执行过程中,干警针对不同的案件和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软硬兼施,对于态度良好的被执行人,干警们通过耐心地释法说理,引导并督促其自觉履行义务;而对于态度恶劣、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则果断采取强制措施。

回 程 谢 幕

睢县法院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摸排被执行人15家,拘传10人,拘留3人,当天履行完毕4人,和解3件,执行到位32万余元。

睢县法院将持续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活动,强化执行措施,提升执行质效,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每一位胜诉当事人的“美满月圆”。

-END-

编写:付力源  编辑:付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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