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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高新】举报不能任性,诬告陷害必将承担责任!
新乡高新区
2024-10-29 20:53:09

恶意举报要不得,诬告陷害要追责部分网友举报留言有的捕风捉影、主观臆断有的与事实不符对此,我们梳理了有关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恶意举报的党纪法规防止无知无畏“踩坑”帮助谨言慎行“避雷”

一、什么是诬告陷害?

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

重点提示

诬告陷害通常是举报人主观上存有恶意,刻画出“无中生有”的事情,目的是使他人受到不良影响。

二、哪些行为属于诬告陷害?

捕风捉影、臆断编造、危言耸听、到处散布、恶意举报。有的因不合理的诉求没有得到满足而捏造事实,陷害、抹黑、诋毁他人;有的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过程中触碰了他人“蛋糕”,遭到打击报复……

重点提示

诬告陷害行为破坏政治生态,污染社会风气,扰乱举报秩序,浪费监督执纪执法资源,损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这种行为要坚决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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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

惩恶与扬善既相辅相成又相互依赖

缺少任何一个

都可能造成公平正义失衡

对于诬告乱告者

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只有更好的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

才能聚力营造团结向上

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九条

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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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侯世鑫

来源:纪工委

编辑整理:张  贤

审核:闫  锋  王  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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