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6月23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针对上述行为,该行被罚款80万元。
此外,时任蓬莱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东城信用社主任吴龙久,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城支行行长姜凯,对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蓬莱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大辛店信用社主任、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公司部总经理谭炳启,对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