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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举报成风将人人自危
法宣视点
2025-06-03 00:13:02

       5月2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新闻通气会,通报了这样一起校园纠纷案例——某中学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并鼓励学生举报。宋某趁同班同学周某不在,从其书包里搜出平板电脑交给老师,得到了老师的一瓶牛奶奖励。周某得知被宋某举报后,打伤其头、手等部位,构成轻伤二级。被打同学诉至法院,最终法院依法认定打人者周某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学校承担30%的责任,宋某自行承担20%的责任。

       法院也明确了责任划定的原因:被打学生以遵守学校规定为由擅自搜查他人书包、取走他人物品的行为,实质上构成对他人财产权、隐私权、人格尊严的侵害;而学校方面,一个缺乏边界、鼓励检举的环境,将导致同学之间相互防备、猜忌,甚至引发肢体冲突,对青少年人格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当然,打人者周某在得知被举报后,采取暴力手段将同学打致轻伤二级,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一案例的判决,对于当前一些学校采取鼓励学生相互举报,是很好的警示。鼓励学生相互举报,不但会破坏同学关系,让彼此防范、猜疑,激化同学间矛盾,而且也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和人格尊严。当学校鼓励学生相互举报时,一场信任的灾难悄然降临。同学们开始在彼此的目光中窥探猜忌,课间欢声笑语背后的防备与戒备,让校园氛围日益紧张。朋友间的低语,或许藏着举报的线索;同桌善意的提醒,也可能暗藏别有用心。在互相监督、随时举报的氛围下,校园不再是温暖的集体,而像是布满荆棘的丛林,学生们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此环境下,何谈安心学习、快乐成长?这种信任的瓦解,不仅毁掉了当下校园生活的美好,更可能对未来人际关系的建立造成难以磨灭的创伤,让孩子们在未来社会交往中,始终背负着防备的枷锁,难以敞开心扉。

       我们知道,孩子们正处于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在校园里耳濡目染的不是相互扶持、彼此尊重,而是相互算计、互相监督,他们又如何能建立起正确的是非观、道德观?

       长此以往,整个社会的价值判断将被冲击得七零八落,道德基础也会在告密之风的侵蚀下崩塌瓦解。我们或许将培养出一代擅长窥探他人隐私、热衷于落井下石的 “告密者”,而非有担当、有爱心、有责任感的建设者。

       鼓励学生相互举报,看似是严格管理、维护秩序的 “良方”,实则是一种短视的教育行为。它忽视了对学生隐私权、人格尊严的保护,也忽略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自主判断能力的重要性。

       真正的文明与法治教育,绝非教导学生如何成为规则的 “监视者”,而是引导他们成为有独立人格、尊重他人权利的公民。

       教育者应深知,在学生心中植下信任的种子,远比获得表扬和奖励更为重要。要教会孩子们,在坚守校规的同时,尊重同学的隐私与尊严;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不侵犯他人的边界;在面对冲突时,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去解决,而非诉诸暴力或恶意举报。

       这个案例的判决对教育者有着典型的启示意义:学校鼓励学生互相举报是一种不正确的教育方法。正如法官在判决书中说的:“一个缺乏边界、鼓励检举的环境,会导致同学之间相互防备、猜忌,甚至引发肢体冲突。”

       惟愿未来,我们的校园不再人人自危,而是一个充满信任、尊重与爱的温馨港湾,让孩子们在健康、积极的环境中茁壮成长,成为建设美好社会的坚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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