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高宗赵构为何选择与金国议和(签订《绍兴和议》),而非坚决抵抗到底的决定,是南宋初期政治军事局势、赵构个人经历及宋朝内部矛盾综合作用的结果。主要原因可归结为以下几点:
金国以骑兵为主,机动性强,尤其在平原作战中占据绝对优势。南宋初期军队多为步兵,且经历“靖康之变”后元气大伤,重建的军队战斗力有限。尽管岳飞、韩世忠等将领取得局部胜利(如郾城大捷),但金军主力未遭毁灭性打击,南宋缺乏全面反攻的实力。
南宋依赖长江天险防守,但金军曾多次突破(如1129年“搜山检海”追捕赵构。若金国集中兵力南侵,南宋并无必胜把握。
(1129年)武将苗傅、刘正彦发动政变逼迫赵构退位,使其对武将极度不信任。
岳飞干预立储,岳飞建议早立太子(赵昚),触犯君主大忌,赵构担心武将拥兵自重威胁皇权。
议和可削减兵权,通过和谈解除岳飞、韩世忠等大将兵权,避免“尾大不掉”。
赵构恐惧北宋覆辙重演。“靖康之耻”中徽、钦二帝被俘的阴影笼罩赵构。他坚持“避战保位”,认为死战可能导致金国扶植傀儡政权(如伪齐),或彻底灭亡南宋。
连年战争导致军费开支庞大(军队占财政支出70%以上),江南经济区虽富庶但难以长期支撑。议和可缩减军队规模,缓解财政危机。
以秦桧为首的文官集团力主议和,其理由包括 强调“以儒治国”,反对穷兵黩武; 利用金国压力打压主战派,巩固自身权力;
以秦桧为首的文官集团迎合赵构的保位心理,提出“南自南,北自北”(承认分裂现状)。
1140年后,金国权臣完颜宗弼(金兀术)在顺昌、郾城之战受挫,意识到灭宋困难,转而支持“以和议佐攻战”,通过谈判获取实际利益。
金国曾暗示可能放回钦宗,直接威胁赵构的合法性(赵构为钦宗之弟)。尽早缔结合约可断绝这一风险。
赵构的个人选择即皇权高于民族利益
赵构的核心目标始终是保全帝位与南宋政权存续,而非收复中原。对其而言:
北伐若失败 = 亡国;议和苟安 = 保皇位。
称臣纳贡(岁贡银绢各25万)的成本低于战争消耗。
赵构认为放弃“死磕”换取政权稳定。
1141年《绍兴和议》达成后南宋放弃淮河以北领土,向金称臣;
岳飞被处死,主战派遭清洗;
赵构与秦桧构建了稳定的偏安体系。
赵构的选择被斥为“自毁长城”,尤其岳飞之死成为民族悲情符号。但若置于当时情境下,其决策是乱世中现实政治的产物——以妥协换取生存,代价是牺牲北伐机遇与民族尊严。
赵构的抉择揭示了政权生存逻辑与民族大义之间的深刻矛盾。在强敌环伺、内忧外患中,他选择了最利己却遗臭万年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