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法律援助受理事项范围一、公民对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以及相关执行事项;
(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九)妇女因婚姻家庭纠纷请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十)未成年人主张义务教育权利,或者因遭受校园欺凌主张相关权益;
(十一)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主张合法权益,农民因购买使用农业生产资料受到损害请求赔偿,因索要种粮款主张权益;
(十二)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或者决定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决定、裁定再审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人民政府、省辖市人民政府明确规定的其他事项,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办的案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一)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
(二)因见义勇为行为或提供志愿服务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三)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四)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
(五)服刑人员就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或者重新审判的申诉案件申请法律援助;(六)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对象就本条例规定事项申请法律援助;(七)新就业新形态群体追索劳动报酬申请法律援助。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临颍县法律援助申请的经济困难标准是指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临颍县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
1.家庭人均月收入,是指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近12个月的月均收入除以家庭人数所得数值。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正在接受大学本科及以下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3.申请事项的对方当事人是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按照申请人个人近12个月的收入计算。
四、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五、当事人申请代拟法律文书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
(二)经济困难;
(三)属于法律援助事项且有证据证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代拟文书种类为起诉状、答辩状和上诉状。
六、申请人不属于经济困难的情况有:
(一)家庭人均城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当地政府公布的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二)有用于经营用途的房产,且近6个月的月均经营收益超过所在省辖市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三)市场售价超过5万元的汽车、船舶及飞行器(唯一经营性运输工具除外);
(四)足以购买有偿法律服务的现金、储蓄存款、投资理财产品、有价证券、高档消费品、收藏品等其他个人及家庭资产;
(五)对外负有的债权足以购买有偿法律服务。
来源:法润临颍
编辑:邵佳蓓
审校:赵晓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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