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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正阳法院寒冻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高效联动,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概况
李某与秦某系朋友关系,2024年10月,双方约定:秦某在办理砍伐证后向李某售卖自己树木,李某提前向秦某支付83000元树木款。之后,秦某将涉案树木转卖他人,导致李某的合同无法实现。李某与秦某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承办法官隗征在收到该案后,第一时间进行了阅卷,同时,积极联系当地村委、辖区派出所了解情况后得知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因“赌气”而发生纠纷。了解详情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分歧和诉求,并详细讲解民法典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但秦某表示:“我的树木我当家,我想卖给谁就卖给谁,碍他什么事……”。李某却表示,秦某违反合同规定,马上退款并付违约金。双方各执一词,对立情绪严重,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多方联动
承办法官积极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协调,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中,隗征和派出所、司法所干警尽力安抚当事人情绪,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进行调解,从法律层次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关系,引导双方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互谅互让,慢慢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被承办法官执着认真的工作态度所打动,对立情绪出现缓和,均表示愿意各退一步并心平气和地签署了调解协议:秦某退还李某已经支付的树木款,李某放弃要求秦某支付违约金。最终,该起因“赌气”而生的纠纷,最终在法官积极调解下得以“气顺”而圆满化解。
下一步,正阳法院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扎实贯彻如我在诉的办案里面,全面融入基层多元化纠纷化解大格局,实质化解每一起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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