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供电服务领域监督,助力电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禹州市供电公司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深入基层供电所,围绕窗口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小微腐败”易发负面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基层员工廉洁自律意识,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窗口岗位是供电服务工作的前沿阵地,基层班所“小微权利”管控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为从思想及行为上杜绝“小微腐败”,公司纪委将“小微腐败”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重点,以统筹部署、责任落实、上下联动的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多措并举抓实“小微权力”管控。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公司党委主责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纪委监督作用,差异化分解业务部门任务清单,促进监督精准化、规范化,始终注重考评工作的统筹性,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着力消除监督死角和盲区,让“小微腐败”彻底失去生存的空间。
二是大力开展警示学习教育活动。公司纪委把社会上一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成册,依托周例会、主题党日,由支部书记讲、职工谈体会,形成“时时能学、见缝插针”的传播,打造短小集约型课堂。强化以小微权力腐败案件为镜鉴,持续深入进行剖析和反思,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案明纪明法,进一步增强纪法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自觉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是热心服务群众并积极接受监督。公司要求职工严格按照“小微权力”清单,依据程序为用户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尽可能的做到缩短报装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和优质服务水平,对于用户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增强主动为民服务的意识。同时建立且完善群众广泛参与的“小微权力”监督体系,统筹谋划、广泛宣传,督促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将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监督延伸覆盖至“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