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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丨涉企案件巧调解  全力解纷促发展
邓州市人民法院
2024-09-29 18:41:13

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企业之间的定作合同纠纷案件,两家公司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让原本合作多年的两家企业重拾信任,握手言和。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案情简介

原告系河北省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被告系河南省某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两个公司从2022年开始进行业务往来,双方约定由原告为被告加工产品及相关配件。后原告按照被告要求进行产品及配件加工,双方分别于2022年5月、7月、9月及2023年11月和2024年1月期间签订多份定作合同,合同总金额达31万余元。后原告在清算双方的往来账目时,发现被告尚欠其加工费8.2万余元,遂向被告追要款项,被告对此不予认可,双方形成纠纷。

法官调解

邓州法院孟楼法庭法官郭霄受理案件后,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情,在与被告的交流中,被告反映自己之所以不给原告加工费,是认为原告的账目清算存在问题,经己方清算,其拖欠的加工费大概只有一万多元。为全面准确查明案情,郭法官又多次联系原告,了解有关情况。由于双方长期大量的业务往来主要通过微信进行,且争议的数额存在较大分歧,也均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各自的诉辩,法官建议双方协商解决纠纷。

在调解起初,双方的情绪都非常激动,围绕货物加工费结算问题争吵不休。在采取“背对背”和“面对面”方式充分听取双方陈述的事发经过后,法官提出了折中解决问题的办法,即双方当事人各自将主要争议货物的情况提交给自己信任的第三方,并根据双方提交的第三方报价取中间值。原、被告对法官的提议都表示赞同,最终依照上述办法确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加工费3.5万元,被告当场履行义务,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邓州法院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始终坚持能动履职理念,多措并举为涉企主体解难题、破困局,全力化解各类涉企纠纷,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稿:郭霄、朱小旭

编辑:何川、唐志浩

初审:朱小旭

终审:胡子强

(关注邓州市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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