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查出艾滋,医生该不该告诉伴侣?
01
最近网上有一件事情吵翻了天。
是一对新人在做婚前检查时,女方被查出有#艾滋病。
于是女方让医生不要告诉男方这件事情。

医生照做了。
结果不久男方被感染了。
直接暴怒投诉,医生被停职!
魔幻的是,之前有一位医生选择告知患者伴侣。
结果婚礼黄了。
患者反手一个投诉。
医生被停职三个月最终选择辞职!
医生:「我太难了!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合着我里外不是人?」
这哪是婚检?
这是让医生当「背锅侠」啊!
02
《艾滋病防治条例》有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透露HIV感染者的信息。
医生必须保护患者隐私。
听起来很合理对吧?
但问题来了~
如果患者死活不说,伴侣感染了算谁的?

之前就有发生这样的案例:
有个男的婚检时查出艾滋,医生劝了三个月,他死活不告诉未婚妻。
最后女孩怀孕了才发现自己感染。
这是隐私权?这是谋杀吧!
法律规定医生不能讲,可伴侣的健康权就不是权了?
我觉得,当隐私权威胁到别人生命的时候,它就不该是绝对的!
现在很多人说婚检没用。
只是走个过场。
查出来也不告诉对方,那还检个啥?
要我说,婚检本身没问题,问题是制度在「装瞎」!
婚检的核心应该是「让双方知情,做出理性选择」。
而不是变成一场「猜谜游戏」。
03
现在最惨的是医生.
说了违法,不说害人,横竖都是锅!
医院领导更绝。
一出事就先停医生的职,跟甩烫手山芋似的。
网上有律师建议,应该建立「风险告知豁免机制」,让疾控中心评估后,由第三方(比如民政局)提示伴侣风险。
我觉得这个思路不错,至少别让医生一个人扛雷!
再看看云南的规定:「艾滋感染者必须告知伴侣,不说的,医院有权告知。」
你要是不说,医生有权告诉你对象。

要我说这规定才叫接地气!
现在全国每年婚检查出HIV的将近9万例,可主动告诉对象的连两成都不到。
这不是拿别人的命开玩笑吗?
婚姻的本质是信任。
爱是坦诚,不是欺骗!
如果一个人连「我有艾滋」都不敢说。
那么TA爱的到底是对方,还是自己的私欲?
要我说,解决办法其实很简单:
第一,学学云南,该说就得说。
结婚不是过家家,是要睡一张床的。
凭啥不让知道对方健康状况?
第二,婚检报告必须双方当面拆。
就跟拆盲盒似的,要拆一起拆,谁也别想藏着掖着。
第三,医院得给医生撑腰。
不能一出事就让医生背锅。

在这里大叔也想建议所有准备结婚的人:
一定要一起拿婚检报告!
对方死活不让看报告的,赶紧跑! 赶紧跑!赶紧跑!

最后送大家一句大实话:
结婚前擦亮眼,婚检报告必须看。
隐瞒病情的都是耍流氓,该举报时就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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