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该法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在这部即将实施的法律里面,来自汝南县人民法院6名干警的四条立法建议被采纳。
2023年1月13日,汝南县人民法院接受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的立法征询任务,开始着手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党组书记、院长肖萌菊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征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指出:“修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涉及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一定要扩大征集范围、收集方式,确保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原滋原味传递到最高立法机关。”汝南县人民法院立法信息采集员采取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奔走于机关企业、穿梭于大街小巷、深入到田间地头,大力宣传立法联系点工作,收集到很多宝贵建议。2月3日,汝南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征集意见座谈会,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市中院等单位领导参加。会上,对前期收集到的50余条意见建议集中进行研讨,大家积极建言献策,确定了34条意见建议并及时上报,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下一步,汝南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立法“直通车”作用,广泛吸纳各方智慧,把来自基层群众的声音传递到最高国家立法机关,为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落地实践作出应有贡献。
通讯员:左龙飞
编辑:时旋旋 校对:张继光 审核:王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