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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监督 汇聚执行合力——驿城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驿城区法院
2024-08-29 19:56:40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感知度和满意度。8月29日,驿城区人民法院贯彻“监督就是支持”理念,特邀请省人大代表刘红平,市人大代表袁海钧监督、见证集中执行行动。

早上8点整,全体执行干警集结完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俊明进行了动员部署,执行干警按照预先规划的路线奔赴执行现场,对长期拒不履行的当事人“执行亮剑”。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80余名,车辆24台,查找被执行人住所地44处,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大头像及公告46起,拘传被执行人6名,执行完毕15件,促成和解2件,执行到位金额473.19万余元。

两级人大代表履行法律赋予职责,与梁俊明院长一同前往执行一线维护申请人的胜诉权益,用“真抓实干”兑现“真金白银”。在人大代表的见证和监督下,执行工作依法、有序、高效的进行,完成一处清场工作。

汪某申请执行某居民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某居民组应向汪某分配50平方米安置房或履行20万余元的补偿款,因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义务,汪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我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所有的两间商铺。因被执行人态度消极,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拒绝协助我院入户评估工作,在今日的执行行动中,我院执行干警由梁俊明院长带队在省人大代表刘红平,市人大代表袁海钧的见证下,邀请公证处人员见证对其商铺强制开锁入户,保证下一步入户测量、评估、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申请人林某与被执行人马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调解,被执行人马某应当向林某支付租赁费1950元,但被执行人马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我院依法传唤被执行人马某至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后在法院执行行动的威慑下,被执行人马某转变思想态度,与申请人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马某当场履行2100元整。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小标的”案件关乎民生,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得到当事人由衷的感谢,执行干警展现出高度的责任和使命感,坚持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保障,致力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更多执行现场

此次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增强了人大代表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促进了规范执行、高效执行、阳光执行。同时,代表们也亲身体会到了执行工作的不易与艰辛,切实感受到了驿城区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并对干警依法履职、规范执行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下一步,驿城区法院将继续秉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加大司法公开透明力度,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社会传递法治正能量,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供  稿:执行局 杨雅涵

编  辑:张韦韦

摄  影: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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