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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24)
河南环境
2024-09-10 15:28:09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现发布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24)。

案例:焦作市启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使用OBD作弊器过滤故障信息出具虚假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报告案

案情简介

2024年6月,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河南省机动车环保监测监控平台数据进行核查分析,发现焦作市启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至5月出具的《在用车尾气检验(测)报告》中,有11辆不同品牌的机动车OBD控制单元CAL ID和CVN代码相同,CAL ID 代码均为23067LMNOP8345TU,CVN代码均为D3D45056。经进一步调查,系该公司为提高机动车检测通过率,避免车主往返修车,在OBD诊断仪与被检车辆之间安装作弊器,在车辆因OBD故障无法通过检测时,使用作弊器过滤故障信息,仅向诊断仪传送已提前设置的虚假合格数据,使故障车辆通过OBD检测。

查处情况

焦作市启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8月22日对该公司罚款1168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案件启示

车载诊断(OBD)系统指安装在汽车和发动机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属于污染控制装置,OBD检测是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的前置判定条件和重要环节。使用作弊设备过滤机动车OBD故障码,破坏检测过程,使尾气不达标车辆通过检测并上路行驶,应当依法予以严惩。本案中,执法人员利用OBD控制单元CAL ID和CVN代码相同的异常检测数据,发现涉嫌环境违法问题线索,综合现场检查、调阅视频监控、调查询问等,固定违法证据,确保违法事实的精准认定,依法严厉打击了机动车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来源:“河南环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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