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郭贝 周璞
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不少申请人会进入一个误区:认为执行案件终本了,法院就不管了,其实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
什么是“终本”?“终本”就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指在执行程序中,在申请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经法院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穷尽其他执行手段仍无法执结案件,或者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但又没有履行完毕的情况下,法院依职权或者依申请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的一种特殊制度。事实上,案件终本后,法院每六个月都会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的,将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并恢复案件的执行。
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和积极配合下,顺利为已“终本”案件的申请人追回全部欠款,案件圆满执结。
2020年4月,钱某因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张某借款15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借款到期后,张某多次催要,钱某均推脱未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将其诉至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钱某还款7万元后便以“无力偿还”为由不履行剩余还款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经过线上、线下查控,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钱某外出打工,行踪飘忽不定,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后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虽然“终本”了,但明确告知申请人,一旦发现财产线索可以立即与执行法官联系,申请恢复执行。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联系到执行法官,表示发现了被执行人钱某从外地回家,内乡法院执行局火速集结干警出动,将被执行人钱某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通过以案释法、耐心劝解后,被执行人钱某仍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鉴于此,执行法官决定对其进行十五日司法拘留。按相关程序,执行干警带被执行人钱某去医院做拘留前的体检准备,体检后钱某立即转变了态度,主动表示愿意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借款,当场联系家人转账。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案件“终本”不代表“终止”。被执行人应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接受、配合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拒不履行或消极逃避执行的,法院会依法对其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节严重的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直至追究拒不执行裁判、裁定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