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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政府网站、网络媒体官方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通报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旅行社名单; 二、暂停旅行社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使用权限; 三、按照文旅部信用管理规定,将企业及其负责人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受到失信信息公开、限制从业等信用管理方面联合惩戒措施; 四、对拒不缴纳(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将依法按照《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上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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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政府网站、网络媒体官方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通报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旅行社名单; 二、暂停旅行社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使用权限; 三、按照文旅部信用管理规定,将企业及其负责人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受到失信信息公开、限制从业等信用管理方面联合惩戒措施; 四、对拒不缴纳(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将依法按照《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上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