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区违停车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
为规范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城区违停车辆专项治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治理重点
重点车辆:机动车、电动三、四轮车。
重点违法行为:在非停车泊位、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具备停车标准的区域违规停放的行为。
二、治理措施措施
1.公安交警部门将针对住宅小区、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周边等停车秩序混乱的重点区域,不间断开展巡逻整治;
2.治理过程中,违停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进行劝导教育并督促其立即驶离;对不听劝阻拒绝驶离的将依法处罚。对在严管路段乱停乱放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或在其他道路上多次违停或告知后仍不驶离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依法进行处罚、拖离;
3.公安机关将联合城市管理部门加大违法私自占用公共停车资源、城市绿地、消防通道、占压盲道等的治理力度;
4.对阻扰、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行动、支持和配合违法停车整治工作,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示范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4年8月29日
来源:济源交警
出品:济源传媒•新媒体
编辑:孙毅琳 校对:牛银苗
审核:孟路平 冯华
终审: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