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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人:防范以教育体育为幌子的非法集资
洛阳网
2024-09-10 08:50:53

近年来,非法集资形式愈加多样,手段更加隐蔽,一些以教育体育为幌子进行集资诈骗的案例相继被曝光。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介绍,这类非法集资的手段主要有预付费经营和打着投资理财旗号推出教育培训等相关投资项目这两种,公众应对此提高警惕。

●案例

2017年,被告人谷某及其爱人张某将其投资并控制的公司的教育体育类经营项目作为投资标的,在北京、洛阳等多地设立公司,采取电话联络、微信推广、召开推介会等方式公开虚假宣传,夸大项目公司经营规模和投资价值,骗取投资人信任,与投资人签订借款合同,承诺高额回报。

2022年,洛阳公安部门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先后对谷某和张某予以拘留。经查,二人通过上述方式非法集资人民币3.47亿元,在该集资款中,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兑付2.21亿元,用于购买房产1761.96万元,集资参与人本金损失共计约1.26亿元。

●分析

非法金融活动是指违法进行的一切金融活动,常见的非法金融活动类型有:保本高收益类诈骗、非法集资类诈骗、套路贷类诈骗、电信网络类诈骗。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指出,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相关规定,该案件属于教育体育类非法集资案件,主要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而从中牟利。在该案件中,谷某、张某在北京、洛阳等多地设立公司,采用虚假宣传手段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从而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提醒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提醒,本案是以教育体育为幌子,夸大公司经营规模和项目,侵害教育体育类人群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

近年来,虽然非法金融活动手段不断翻新,但万变不离其宗,突出的特点还是以高额返利来吸引投资者,社会公众应理性分析投资收益的可能性,深入了解投资项目的真实性,不可盲目追求高收益,无论是充值套餐产品,还是售卖全年课时预付卡,这类教育体育产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社会公众要提高警惕,审慎选择,防范教育体育领域非法金融活动。

当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时,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若发现非法集资线索或苗头,可及时收集线索向当地公安部门或是非法集资处置部门投诉举报,避免个人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王若馨 通讯员 黄刚)

编辑: 马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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