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首席记者 吴军
郑州货运出口企业再迎利好新政。
11月17日,顶端新闻记者从郑州市政府口岸办获悉,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河南省郑州铁路口岸成功纳入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
《通知》明确,从今年12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以下称启运港)启运报关出口,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承运,从铁路转关运输直达离境地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此项政策落地后,郑州与世界深度链接的“信号”将再度加强。
“内蒙古、广西、浙江等地实施政策名单中离境港包含了中欧班列(郑州)通往欧洲中亚东南亚的主要边境口岸,以及海铁联运的主要港口之一宁波港。”郑州海关所属郑州车站海关副关长杨波说,新政策对郑州发挥枢纽经济优势,将区位优势与政策优势叠加,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起到促进作用。
对于出口企业而言,新政策能带来哪些利好?
杨波表示,在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之前,企业需将货物运输到离境口岸并办结海关手续后才能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而在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后,货物从启运港报关放行后、离境前,企业都可申报退税,退税周期缩短了,企业资金周转速度提升了。
口岸是对外开放的门户。近年来,郑州市政府口岸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发挥作用,鼓励郑州市口岸经济发展,围绕“口岸链条做长、国际物流做强”工作主线,以口岸建设为基础,加快拓展国际物流新通道、做强国际物流新业务、带动口岸经济新发展,提升城市整体开放度,变枢纽优势为发展胜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