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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洹法故事】木兰映法徽,巾帼谱华章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10-23 19:39:56

她说,法徽上的天平,衡量的不仅是世间的曲直,更衡量着每一名法官的内心。要把公正与效率融入每一次审判、写进每一份文书,因为历史的检验和群众的期待都容不得法官有半点懈怠,捍卫公平正义的法治底线就是守住法官最基本的尊严。她就是殷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法官张丛艳。

“干一件事容易,干好一件事却需要工匠精神和持之以恒的付出。”自1993年参加工作以来,张丛艳先后从事刑事、行政、民事、执行等多种业务工作,始终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目前,张丛艳负责审理“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两大类案件。面临案情疑难复杂、当事人矛盾激烈的现实情况,勇挑重担、竭尽全力是她给出的唯一答卷。

“法官不仅是为了解决一个案子,而是要带着温情解决百姓的忧心事。”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她时刻保有“见叶知秋”的敏感和“抽丝剥茧”的韧劲,力争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在办理的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劳动者经工伤认定为一级伤残,后在治疗期间死亡。其残疾人妻子和女儿作为原告要求被告给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及护理费、养老保险费用等共计二百余万元,双方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原告主体资格、赔偿项目及赔付金额均存在较大分歧,且对立情绪较强,调解难度极大。她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沟通协调,坚持庭前向当事人明法,庭上向当事人讲法、庭后向当事人释法,真正了解当事人的诉讼目的,用法、理、情丈量事实,在裁判文书中注重加强释法说理,就赔偿项目及赔付金额等逐一进行分析,让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效果。

“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大局,助企发展就是保障民生。”在她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中,案涉金额达四千余万元,且涉案企业规模较大职工众多,简单的“一判了之”不仅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工人工作生活,还会对辖区营商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她组织联系案涉双方开展多次调解,从不同角度释法明理、为双方剖析利害得失。在一次次的沟通与交流中,双方的态度逐渐从强硬转向缓和,从对立走向理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作为法官,不是简单地“依法”审判就可以,更要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通过案件审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依法能动履职,自觉把审判工作融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

在法院工作的30余年里,她始终立足岗位,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胸怀法治,一步一个脚印,用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人民法官的使命与担当。其撰写的行政裁判文书,接连荣获全国行政裁判文书评比三等奖和省级一等奖。其主审的一起案件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深入报道,起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用心用情、尽职尽责地把每一项工作做好,把每一起案件审理好。”她如是说。

编辑:樊金星

审核:郭会平  田宇  王建军

策划: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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