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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刊文:传递司法温情 守护万家灯火 —— 宝丰县法院家事审判工作侧记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9-06 18:20:48

传递司法温情 守护万家灯火

——宝丰县法院家事审判工作侧记

河南法制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张世沛(市中院宣教处科员)

魏培培(宝丰法院审管办副主任)

李凤格(宝丰法院行政庭员额法官)

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

解开千家事,温暖万人心

家庭和谐稳定不仅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是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基础。家事案件审理是人民法院延伸服务触角、贴近群众生活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宝丰县法院大胆探索、锐意创新,把婚姻家庭纠纷放在基层社会治理大局中统筹推进,把“和为贵、调为先、重修复”理念贯穿解纷全过程,守护万家灯火,维护社会和谐。

图 郑州市委政法委考察团到宝丰法院家事审判庭调研

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家事案件494件,其中调解、撤诉365件,调撤率73.89%。

“修复 + 治愈” 弥合亲情

畅某与妻子共生育两子一女。2008年,畅某去世,其妻子和父母均先于其去世。畅某曾将一块宅基地交由其侄子畅某甲使用,畅某甲之子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内居住。畅某的3名子女主张该房屋的继承权,要求畅某甲停止侵权并归还房屋。

宝丰县法院法官会同乡镇信访工作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展开联合调解。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政府工作人员从亲情角度悉心劝解,最终双方在开庭前握手言和。

“继承纠纷是家事案件中常见的纠纷类型,背后隐藏着复杂的情感纠葛。” 该院法官说,“处理此类案件不能单一地从法律角度入手,还要从家庭情感、社会道德的角度去思考。”

宝丰县法院坚持以和为贵、调解为先,从保护当事人根本利益出发,积极探索家事纠纷多元化解的新模式新途径。

对一些矛盾容易激化、案情复杂的家事纠纷,该院邀请基层组织共同参与调解,充分利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陪审员的力量,发挥基层组织知民情、解民意的优势,使家庭矛盾及时化解。

该院在离婚、抚养案件中建立未成年人救助机制,针对家庭贫困、监护人缺失、面临辍学等个案情况,为未成年人申请司法救助,并与学校、妇联、当地基层组织实时联络,开展心理疏导、生活帮助等,家庭、学校与法院共同参与家事调解。

图 宝丰法院院长李明到学校看望留守儿童

实践中,该院始终坚持以温情调解的方式消除对立情绪,弥合亲情,把剑拔弩张、对簿公堂变成促膝长谈、温情和解,把“修复”和“治愈”放在化解家事纠纷的首位,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情,不断提升司法力量和温度。

“法言 + 心语” 护航成长

秦某某与王某甲婚内生育一女。妻子秦某某以发现王某甲有婚外情、双方分居为由提起离婚诉讼,王某甲不同意离婚。

女儿得知这一情况后郁郁寡欢,学习成绩明显下降。王某甲常年外出打工,无暇陪伴女儿成长,秦某某因赌气故意不尽抚养女儿的义务,致使孩子只能由年迈的爷爷奶奶照料。

为避免给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该院法官一方面与孩子当面沟通,并走访学校;另一方面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随判决书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和《家庭教育指导建议书》,督促二人尽抚养教育责任。

图 《家庭教育指导建议书》(节选)

离婚案件中,夫妻关系恶化往往引发以下常见家庭教育问题:监护缺失,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甚至导致极端事件,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该院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和《家庭教育指导建议书》,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用真挚的语言感化当事人,唤醒沉睡的亲情,引导父母持续关注未成年子女成长;采取“法言+心语”的方式,针对不同文化程度的当事人“因材施教”,对当事人正确认识婚姻、家庭关系起到了正面积极的引导作用,进而减少问题少年及社会问题产生,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该案入选全省法院守护“少年的你”典型案例。

对于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该院针对未成年子女的具体情况,在庭审中对父母进行家庭教育和劝导,并在判决书或调解书中进行明确,为当事人提供规范性指引。

2022年以来,该院共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和《家庭教育指导建议书》800余份,从不同家庭实际情况出发,夯实家庭教育责任,强化家庭教育支持,不但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同时也受到学校和社区的充分肯定,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图 《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节选)

与此同时,该院还与县妇联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家庭教育服务体系,成立一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15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42所“家长学校”,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家庭纠纷中最大限度得到保护。

“审理 + 教育” 守护 “夕阳”

“孩子变得孝顺了,俺老两口心气儿也顺了,日子越过越好!”最近几日,宝丰县杨庄镇70多岁的柏老汉逢人就乐呵呵地说。不久前,柏老汉夫妇还在为儿子柏某不履行赡养义务而伤心。

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该院家事审判法官在审理柏老汉夫妇赡养纠纷一案时,到杨庄镇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当事人身边。

图 宝丰法院到社区开展巡回法庭

为修复柏老汉夫妇与儿子的亲情,法官面对面与当事人交流谈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也参与调解。刚开始,柏老汉的儿子有抵触情绪,低着头不作回应。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详细讲述法律对子女赡养义务的规定,阐明利害关系。在法院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的共同努力下,柏老汉的儿子深刻认识到不赡养老人不仅是家务事,更是违反法律、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错误行为,当即向父母道歉。看到儿子认识到错误,柏老汉夫妇不禁热泪盈眶。

为最大限度方便涉赡养纠纷案件的老年人参与诉讼,避免他们路途奔波,该院践行“让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传承和发扬 “马锡五审判方式”,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村镇院落,到群众身边审判,就地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社会化、人性化。

图 《赡养义务告知书》(全)

该院还根据具体案情随案发放《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告知书》,使赡养人接受正面教育和法律引导;建立赡养案件工作台账,案结后开展定期回访并如实记录,真正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该院赡养案件主动履行率达到100%。

“保护 + 隔离”  制止暴力

“收到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我心里踏实多了。”崔某某激动地说。

崔某某的丈夫经常因家庭琐事向崔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给崔某某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崔某某向该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为确保崔某某不再受到伤害,该院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崔某某的丈夫实施家庭暴力,阐明违反人身保护令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将该裁定送往县妇联和当事人居住地居委会。

人身安全保护令让当事人有向暴力说“不”的底气。

为推动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及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有效维护妇女权益,防范家庭婚恋矛盾社会风险,该院以多种形式宣传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为长期遭受家暴的受害者筑起一道法律“隔离墙”。

图 家庭教育宣讲会

该院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通道”,通过向涉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发放宣传单、在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台和民事立案窗口提供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接待导诉服务、播放人身安全保护令宣传片等方式进行全面宣传,耐心回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关乎民生,处理好家庭成员间的情感纠葛和利益纷争,努力营造和谐美好的社会氛围,是家事审判法官、人民调解员的使命担当。

图 家庭教育指导站揭牌

宝丰县法院始终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导向,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和践行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用心倾听、耐心疏导、细心沟通,使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温情。

▌ 转自/河南法制报

▌ 图像/宝丰法院 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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