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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公安局曝光两起事故案例
顶端新闻
2024-09-06 17:40:37

事故案例一:

2024 年06月06日17时19分左右,赵某利驾驶“森地”三轮电动车沿确山县中原大道机动车道由北向南逆向行驶至上述事故地点时,与相向行驶范某源驾驶的防盗编码为郑州15******号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防盗编码为郑州15******号的二轮电动车损坏、范某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赵某利驾车逃逸。

原因分析:赵某利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实行右侧通行和分道通行及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是造成该事故的根本原因。

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赵某利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之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在此事故中,赵某利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案例二:

2024年06月16日15时06分左右,叶某驾驶“台铃”牌二轮电动车沿确山县龙山路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至上述事故地点时,与从米其林轮胎店门前由西向东驶入非机动车道李某华驾驶的豫 QZ****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叶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原因分析:叶某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实行右侧通行和李某华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分别是造成该事故的同等原因。

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叶某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李某华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在此次事故中,叶某、李某华分别承担同等责任。

编辑: 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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