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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环委办公开约谈12个乡(镇、街道)
顶端商丘
2024-09-30 16:17:41

根据《商丘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商环委〔2023〕2号)有关规定,9月26日,市环委办召开约谈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崔晓东对7、8月份连续两个月空气质量落后的梁园区平原街道、刘口乡、双八镇,睢阳区宋城街道、毛堌堆镇、冯桥镇,永城市雪枫街道、沱滨街道、苗桥镇、刘河镇、条河乡,柘城县凤凰街道等12个乡(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崔云涛主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上述12个乡(镇、街道)的空气质量突出问题,相关乡(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约谈指出,大气污染防治已进入爬坡过坎关键阶段,完成年度及“十四五”攻坚目标任务非常艰巨。必须清醒看到乡镇空气质量得不到良好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就得不到根本改善。在其他乡(镇、街道)空气质量大幅改善的情况下,此次被约谈的乡(镇、街道)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认识有偏差,责任落实有差距,造成空气质量改善率低,多项指标落后。尤其是梁园区平原街道,作为重点管理区域责任重大,直接关系到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改善,但却连续3个月排名落后,影响了我市空气质量目标的完成。

约谈强调,有关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网格化监管机制。要压实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对该投入不投入,造成环境污染的,“一案双查”,依法依规严厉处罚。要深化攻坚力度,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精细化管控,突出抓好“散乱污”企业取缔、扬尘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治理、散煤禁烧等工作。秋收来临,尤其要严抓秸秆禁烧管控,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禁烧自觉意识;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秸秆禁烧工作主体责任,用好网格化管理机制、巡检巡查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坚持严防严控;要严肃追责,严格执行秸秆焚烧扣减地方财力规定,对出现推诿扯皮、处置不力等问题,严肃问责追责;要加强协同配合,凝聚部门合力,压实各方责任,切实把秸秆焚烧管住管好,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来源:商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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